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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旅游业统计公报

日期:2021-04-06

2020年,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抓大文旅、促品质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文化旅游改革发展,旅游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据初步统计测算,全市接待过夜游客6441.48万人次,同比恢复64.5%;A级景区接待游客16114.3万人次,同比恢复59.6%; 旅游产业实现增加值979.18亿元,同比恢复95.2%,占全市GDP比重3.9%。(见表1)

1   2020年重庆市旅游接待及收入情况表

指标

计量

单位

绝对值

比上年

增长(%)

接待过夜游客人次数

万人次

6441.48

-35.5

A级景区接待游客人次数

万人次

16114.3

-40.4

旅游产业增加值总额

亿元

979.18

-4.8

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9

下降0.5个百分点

二、区域旅游

2020年,“一区两群”各区域旅游业稳定恢复、协同发展。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旅游产业增加值恢复快于主城都市区。(见表2)

2一区两群”旅游产业增加值情况表

区域

旅游产业增加值

(亿元)

增加值增速      (%)

占GDP比重

(%)

主城都市区

712.71

-6.3

3.7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

166.37

1.0

3.8

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

72.23

-4.3

5.2

旅游市场主体

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旅游业却总体呈现出业态体系不断丰富、旅游市场主体更加健全的良好态势。

1.旅行社

2020年末,全市共有旅行社714家。其中: 出境旅行社94家(含赴台社9家),一般旅行社620家。全年新增旅行社58家,注销19家。

2.星级旅游饭店

2020年末,全市拥有星级旅游饭店163家,其中:五星级27家,四星级50家,三星级72家,二星级14家。

3.旅游景区

2020年末,全市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62个,其中:5A级景区10个,4A级景区121个,3A级景区81个,2A级景区49个,1A级景区1个。新评定41个(其中:5A景区2 个,4A景区18个,3A景区16个)。5A级景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彭水阿依河景区、黔江濯水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涪陵武陵山大裂谷、奉节白帝城-瞿塘峡景区完成5A创建任务,巫山巫峡·神女景区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列入预备名录。

4.旅游度假康养

2020年末,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23个,含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即武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丰都南天湖旅游度假区;全国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3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个。

5.旅游船

2020年末,全市拥有三峡游轮32艘,其中已评五星级游轮24艘,五星级标准6艘(正申报评定2艘),经济型游轮2;经营重庆“两江游”企业3家,共有“两江游”游船8艘。

6.全域旅游

2020,全市拥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4个,即武隆区、巫山县、万盛经开区和渝中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4个,即南川区、大足区、奉节县和石柱县;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个,创建单位17

7.旅游规划单位

2020年末,全市共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56家,其中:甲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2家,乙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6家,丙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48家。

8.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

2020年,渝中区成功创建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沙坪坝区、北碚区成功创建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四、乡村旅游

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9个、全市乡村旅游重点村50个,打造乡村旅游线路200余条。全市乡村旅游综合收入658亿元,同比恢复81%

五、文旅重点项目

实施市级重大文旅项目72个,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重庆银行创建全市首家文旅特色支行。举办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第二十二期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现场签约项目20个,签约总金额达601.5亿元。

六、旅游资源开发

全面完成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彭水阿依河景区、黔江濯水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丰都南天湖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年创建评定A级旅游景区41个、市级旅游度假区6个。推出300个新景区景点、120余条特色旅游线路产品。

七、旅游从业人员

2020年末,全市旅游从业人员292.96万人,其中:直接从业人员48.83万人。全市持有电子导游证导游11667人,其中:特级1人,高级41人,中级248人,初级10974人。

注:

1.“一区两群”:“一区”指重庆主城都市区,该区域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1个区和万盛经开区,面积2.9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2027.29万人。“两群”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1个区县,面积3.4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823.83万人。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2.0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273.20万人。

2.旅游资源:指凡能对旅游者有吸引力、能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 具备一定旅游功能和价值, 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 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事物和因素。

3.游客:指任何为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方),其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国家(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的人。游客按出游地分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按出游时间分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

4.入境游客:指报告期内中国(大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游客(即入境旅游人数)。入境游客包括入境过夜游客和入境一日游客。

5.国内游客:指报告期内在中国(大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出游的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国内游客包括国内过夜游客和国内一日游游客。国内过夜游客指中国(大陆)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国内游客;国内一日游游客指国内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并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过夜的国内游客。

6.旅游收入: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游客或游客的代表为游客)支付的一切旅游支出。应包括游客在整个游程中行、游、住、食、购、娱,以及为亲友、家人购买纪念品、礼品等方面的支出,不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购物,购买房、地、车、船等资本性投资,赠亲友的现金及给公共机构的捐赠。

7.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指入境游客在中国(大陆)境内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部花费。

8.国内旅游收入:指国内游客在国内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部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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