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8-004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8-08-27 | [ 发布日期 ] | 2018-08-2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8-004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18-08-27 |
[ 发布日期 ] | 2018-08-27 |
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研究起草全市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旅游产业及人才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旅游行业地方标准。
2.负责全市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协调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研究和协调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分析、调度及绩效评价;统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统筹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推进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规划开发;推进休闲旅游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工作;协调指导三峡库区旅游对口支援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
5.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指导旅游相关重大项目规划论证;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建立旅游项目库,引导旅游投资;指导培育旅游企业发展;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6.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策划组织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旅游要素国际化建设;推进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
7.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农家乐等级评定及监督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宣传处、市场推广处、监督管理处、公共服务处、旅游安全处、财务处、人事处11个内设机构。
下辖一个参公事业单位: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市旅游投诉中心),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旅游信息中心(市旅游数据中心)。
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市旅游投诉中心)参公事业编制30名,职能职责为:为保证旅游质量提供监督保障。依法负责旅游质量监督检查和旅游投诉处理的具体日常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辖区内的旅游投诉(举报);移交涉及相关部门管理权限或区县(自治县)政府的旅游投诉(举报),并跟踪、协调、督办旅游投诉处理情况;值守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和提供游客旅游维权咨询;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及处理情况。
市旅游信息中心(市旅游数据中心)事业编制12名,职能职责为: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承担旅游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分析和发布,旅游行业信息网络、机关信息系统和12301旅游服务热线的建设维护,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承担全市旅游行业信息系统和局机关办公内网系统、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规范等。承担旅游行业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旅游行业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运用和维护工作,为决策提供服务。提供旅游公共信息和宣传服务。主要包括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安全和舆情监测工作,提供旅游信息资讯、咨询和宣传服务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681.73万元,支出总计10,681.7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324.84万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区县项目资金由2016年的1000万元增至2017年的4320万元,此类资金由市财政国库直接转移支付区县财政,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07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2.62万元,占97.99%;其他收入162.09万元,占2.01%;无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41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20万元,占24.05%;项目支出6,391.62万元,占75.95%;无经营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65.91万元,较上年减少34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规范预算管理,根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定部门结转资金规模,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1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8.63万元,下降28.47%。主要原因是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区县项目资金由2016年的1000万元增至2017年的4320万元,此类资金由市财政国库直接转移支付区县财政,不再由我单位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7.88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转移支付区县2060万元,实际调整预算转移支付区县4320万元,收支均不纳入我单位决算口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1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1.20万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区县项目资金由2016年的1000万元增至2017年的4320万元,此类资金由市财政国库直接转移支付区县财政,不再由我单位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4.51万元,下降19.8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转移支付区县2060万元,实际调整预算转移支付区县4320万元,收支均不纳入我单位决算口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全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0.30万元;
教育支出4.19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培训经费按年初预算数全额拨付;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0.58万元,占3.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清算与年初预算形成差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59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经费按年初预算数全额拨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39.44万元,占94.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转移支付区县项目经费2060万元,实际调整预算转移支付区县43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0.72万元,占1.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微调,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略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4.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4.02万元,较上年减少104.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不再由我单位发放退休工资。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7.32万元、津贴补贴330.45万元、奖金305.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8.65万元、绩效工资14.5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9万元、养老保险改革前2017年1-2月退休费52.82万元、住房公积金110.70万元等。
公用经费390.18万元,较上年增加322.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支出结构改革,原纳入专项经费中行业管理费解决的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解决。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9.30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电费33.34万元、邮电费11.97万元、物业管理费50.59万元、差旅费49.64万元、租赁费7.62万元、劳务费2.43万元、委托业务费120.63万元、工会经费44.99万元、福利费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7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9.96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奥地利、瑞士洽谈奥悦金佛山滑雪旅游度假项目、赴越南岘港参加2017岘港国际烟花节、赴意大利推介重庆-罗马航线及参加世界航线大会、赴美国参加重庆直飞纽约航线首航仪式及洽谈航线发展、赴澳大利亚参加重庆直飞墨尔本航线首航仪式及洽谈航线发展事宜、赴新加坡深化航空专委会交流合作及推进航空领域实施项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7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未购置新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5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景区安全检查、参加区县旅游活动,工作调研等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购置新车,原有车辆老化,车辆大修经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组接待费、其他省市(自治区)旅游管理部门来渝考察及旅游新闻媒体记者接待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比去年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8个团组,8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7.3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04.29万元,增长593.78%,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支出结构改革,原纳入专项经费中行业管理费解决的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解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0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部分办公用房进行修缮整改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2.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17年中央电视台重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国内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合作旅游宣传、2017年旅游新闻发布会、境内外重庆直飞航线城市旅游营销活动、参加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2017年香山旅游峰会活动、2017年度旅游营销奖励审计服务、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展活动、多语种重庆旅游外文网站的建设及运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测算、2017年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花费调查、2017旅游消费总额测算、“长江之歌”大型旅游营销活动、纽约时报广场2018新年倒计时庆典重庆旅游推介活动、《旅游天下》旅游歌曲川剧版等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707万元。本部门2017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为实现全市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双增长:2017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亿人次,同比增长12%以上(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41万人次以上,同比增长8%以上);旅游总收入302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
我单位全力推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市旅游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商情报网发布2017中国最热门的50个旅游城市排行榜,重庆排名第一;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WTTC)2017年10月发布城市旅游影响数据显示,重庆位列全球发展最快的10个旅游城市榜首。重庆日报、携程集团联合发布《2017年重庆旅游大数据报告》,重庆接待入境游客量、接待国内游客量、本地游客量等多项指标增速居全国前列,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比世界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
据测算,2017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5.42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308.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和25.1%,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58.35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19.4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2%和15.5%。通过出境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客206.30万人次,同比增长5.1%。
“春节”“国庆中秋”两个黄金周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四个小长假,全市共接待游客11387.60万人次,占全年接待游客总量的21.0%;实现旅游收入456.47亿元,占全年旅游总收入的13.8%。
2017年,紧紧围绕“山水之都?美丽重庆”主体强力推进,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持续唱响旅游四季歌,大力宣传推广山水都市、长江三峡等十大旅游名片,有力助推了重庆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在全国入境旅游小幅增长的大环境下,我是入境旅游仍保持了两位数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全年接待入境游客358.3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其中:港澳台游客140.92万人次,增长30.3%;亚洲115.17万人次,下降8%;欧洲31.94万人次,增长5.6%;美洲41.31万人次,增长52.2%;大洋洲8.09万人次,增长30.6%;非洲1.32万人次,增长6.7%;其他地区19.6万人次,增长6.1%。
2017年我市出境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出境旅游呈现稳中有升良好态势。全年新增出境游旅行社15家,年末出境游旅行社达到95家。通过出境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者206.3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1%。出境游目的地前五位国家为:泰国、新加坡、越南、日本、马来西亚。
2017年,国内过夜游客在渝平均停留2.06天,人均花费693.85元,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437.54元;入境过夜游客在渝平均停留4.65天,人均天花费208.23美元。据此测算,全市旅游总收入330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其中:旅游外汇收入19.48亿美元,增长15.5%。
2017年,全市旅游业态体系不断丰富,旅游要素更加健全。全市规模以上旅游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86.13亿元,同比增长20.3%。全市空港完成旅客吞吐量3966.01万人次,增长8.4%,其中国际(含港澳台)268.93万人次,增长5.2%。
2017年末,全市共有旅行社622家。其中:出境游旅行社95家,一般旅行社527家。新增出境游旅行社15家。
旅游星级饭店210家,新增星级饭店5家,撤销星级饭店称号20家,总数比上年减少15家。其中:五星级28家,四星级54家,三星级105家,二星级23家。旅游星级饭店共拥有客房28078间,床位46630张,员工41654人。
全市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23个,全年新评定21个(其中:5A级1个、4A级9个、3A级5个、2A级6个),撤销A级景区资格8个,4个景区升级,实际增加9个。全年接待游客人数超100万的景区达到19个,2017年单个收费景区最高接待人数突破400万人次。
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15个,其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全市拥有五星级游轮22艘,经营重庆两江游企业3家,共有两江游游船7艘。
2017年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8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县(自治县)创建单位8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50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68个。
2017年,59个旅游项目被列入市级重点项目,20个旅游项目被列入国家旅游优选项目。全市拥有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14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7个,市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38个,市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18个。全国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2个,生态旅游示范区4个,首批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1个,全国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2家。
全市旅游产业注重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扎实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着眼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旅游特色产品更加丰富,全市旅游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323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