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8-004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8-08-27 | [ 发布日期 ] | 2018-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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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18-08-27 |
[ 发布日期 ] | 2018-08-27 |
重庆市文物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推荐、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和考古成果评审及文物鉴定。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市文物、博物馆安全,承担文物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文物局内设综合处、文物处、博物馆处、安全与督察处4个处室。局系统共有事业单位5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陈列馆、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和年初结转结余)53,541.71万元,支出总计(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53,541.7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57.78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结转使用上年资金,如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4,28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37.64万元,占87.03%;事业收入3,704.50万元,占10.81%;其他收入742.31万元,占2.1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76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2.05万元,占28.55%;项目支出26,979.21万元,占71.4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746.59万元,较上年减少3,525.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大了预算的执行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83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8.61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离退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1.01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37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2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9.17万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8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因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调减了离退休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0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125.67万元,占77.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等单位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核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2.78万元,占3.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2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了离退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01万元,占0.7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农林水支出5,652.46万元,占16.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项目,年中财政收回预算指标后转移支付到区县;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08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08万元,主要原因是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使用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转资金;住房保障支出327.30万元,占0.9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8.58万元,较上年增加37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09.84万元,较上年增加252.1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0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支出数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09.93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国际纸制品世界办公用品世界博览会和第15届香港国际授权展、赴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阿峰达瓦旧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的预算和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3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中俄联合考古项目。
本年无车辆购置,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5.5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局机关实行了公车改革,2017年无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4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渝指导与交流文物保护工作的各类文物专家、学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2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9个团组,3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1辆;国内公务接待334批次,4,3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5.55万元,增长43.86%,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红岩联线景区导游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75.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3.47万元。货物类主要用于三峡馆非遗项目建设购相关设备、家具,文化遗产研究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设备,自然馆藏品保护设备;工程类主要用于红岩联线“中美合作所”停车场建设,自然馆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历史陈列布展工程;服务类主要用于文化遗产院考古工地数字化技术服务,红岩联线安保服务,三峡馆文物数据采集及实体复制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36.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16年度63家参评博物馆平均得分为67.65分,其中80分以上的单位13家;70-80分的单位24家;60-70分的单位20家;60分以下的单位6家。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为2016年度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核评估(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沈祖全,联系电话:023-67705753。
附件2:重庆市文物局2016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