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9-004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9-004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机构改革前的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研究起草全市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旅游产业及人才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旅游行业地方标准。
2.负责全市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协调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研究和协调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分析、调度及绩效评价;统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统筹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推进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规划开发;推进休闲旅游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工作;协调指导三峡库区旅游对口支援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
5.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指导旅游相关重大项目规划论证;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建立旅游项目库,引导旅游投资;指导培育旅游企业发展;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6.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策划组织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旅游要素国际化建设;推进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
7.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农家乐等级评定及监督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部门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市文化委、市旅发委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文化旅游委。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机构改革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宣传处、市场推广处、监督管理处、公共服务处、旅游安全处、财务处、人事处11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下辖一个参公事业单位: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市旅游投诉中心),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旅游信息中心(市旅游数据中心)。
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市旅游投诉中心)参公事业编制30名,职能职责为:为保证旅游质量提供监督保障。依法负责旅游质量监督检查和旅游投诉处理的具体日常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辖区内的旅游投诉(举报);移交涉及相关部门管理权限或区县(自治县)政府的旅游投诉(举报),并跟踪、协调、督办旅游投诉处理情况;值守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和提供游客旅游维权咨询;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及处理情况。
市旅游信息中心(市旅游数据中心)事业编制12名,职能职责为: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承担旅游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分析和发布,旅游行业信息网络、机关信息系统和12301旅游服务热线的建设维护,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承担全市旅游行业信息系统和局机关办公内网系统、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规范等。承担旅游行业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旅游行业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运用和维护工作,为决策提供服务。提供旅游公共信息和宣传服务。主要包括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安全和舆情监测工作,提供旅游信息资讯、咨询和宣传服务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与原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并,成立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文化旅游委)。
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与原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文化、旅游职能职责已合并至新部门。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电影、报刊、版权等职能职责划转至宣传部,减少电影、报刊、版权、印发、数字出版、出版管理六个处室。新组建的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现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处、人事处、组织干部处、财务处、规划发展处、宣传处、科技与大数据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拓展处、市场管理处、安全应急处、传媒机构管理处、传输保障处、广电节目内容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驻委纪检监察组等26个内设机构。
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机构改革合并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总体要求:本部分至少应包括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等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并且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将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差异情况和增减变化原因,列明资金用途。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含下属两个事业单位,下同)2018年度收入总计13,888.42万元,支出总计13,888.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6.69万元、增长30.02%,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陈敏尔书记的关怀下,重点项目资金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由2017年的1亿元增加到1.5亿元。而2017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亿元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4320万元(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收支均不纳入本部门决算统计口径),市级留用5680万元;2018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5亿元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6413万元,市级留用8587万元。2018年市级留用资金比2017年增加2907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70.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195.32万元,增长51.96%,主要原因是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由2017年的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4.33万元,占98.81%;其他收入145.70万元,占1.19%;无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1,618.3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5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2.21万元,增长45.65%,主要原因是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由2017年的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25万元,占21.30%;项目支出9,646.78万元,占78.70%;无经营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3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5.52万元,下降28.0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规范预算管理,根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定部门结转资金规模,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2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1.71万元,增长53.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由2017年的1亿元增长至1.5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8.55万元,下降21.08%。主要原因是2018年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年初预算2400万元,全年实际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6413万元,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收支均不纳入本部门决算统计口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8.4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7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8.83万元,增长39.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由2017年的1亿元增长至1.5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3.69万元,下降23.78%。主要原因是2018年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年初预算2400万元,全年实际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641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9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8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努力减少年末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组织部追加人才开发专项经费30.00万元。
(2)教育支出4.28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7.93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93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据实发放,年底清算金额比年初预算增长36.9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4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69.12万元,占94.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0.62万元,下降25.09%,主要原因是2018年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年初预算2400万元,全年实际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6413万元,转移支付区县项目资金收支均不纳入本部门决算统计口径。
(6)住房保障支出107.98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2018年人员经费2,35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18万元,增加43.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资后,发放基本工资564.24万元,比上年增加136.92万元;发放津贴补贴449.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9.51万元;发放年终奖金498.02万元,比上年增加192.43万元;发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30.40万元,比上年增加15.81万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1.47万元,比上年增加46.28万元;缴纳职工职业年金74.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2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5.34万,比上年增加36.69万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131.78万元,比上年增加21.08万元;发放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部分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46.85万元,比上年增加46.85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018年公用经费25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13万元,下降33.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办公费支出32.36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邮电费14.76万元,比上年减少2.79万元;委托业务费15.36万元,比上年减少105.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8万元,下降45.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1.23万元,主要用于随市交委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参加亚洲航线大会,随市政府赴俄罗斯、白俄罗斯、瑞士出访,随中新管理局赴新加坡参加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培训班,随市外宣办赴德国、哈萨克斯坦“感知中国——重庆篇”友城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8.77万元,下降29.2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出访天数、国别及地区物价有所区别。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未购置新公务车,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8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景区安全检查、参加区县旅游活动,工作调研等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31.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1万元,下降14.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3.6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组接待费、其他省市(自治区)旅游管理部门来渝考察及旅游新闻媒体记者接待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9万元,下降87.1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05.11%,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去上年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4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6批次,4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1.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8万元。
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34万元,下降36.9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旅游执法总队执法检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09.09万元,按业务年度分: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4.71万元,登记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合同纳入统计口径5194.38万元。按采购类别分: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4.24万元。其中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4.7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2018年中央电视台重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片2387.49万元,2018新年庆典重庆旅游推介活动70.8万元,签约旅行社组团奖、团队奖、包机、游轮奖、排名奖审核服务外包49万元,2018年重庆旅游境内外宣传营销推广活动35.47万元,《旅游天下》川剧版MV及歌曲制作22.5万元,重庆旅游外语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营49.45万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870万元。本部门2018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为实现全市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双增长:2018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97亿人次,同比增长10%以上(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88万人次以上,同比增长8%以上);旅游总收入4344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1%以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全市旅游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全市旅游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世界旅游业理事会发布《2018年城市旅游和旅游业影响》,重庆为全球旅游增长最快城市。
据统计测算,2018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5.9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344.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和31.3%。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88.02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1.9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3%和12.4%。通过出境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客201.66万人次,同比下降2.3%。
“春节”“国庆”两个长假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五个小长假,全市共接待游客13728.69万人次,占全年接待游客总量的23.0%;实现旅游收入623.71亿元,占全年旅游总收入的14.4%。
2018年,全面唱响“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积极开展对外旅游宣传推广,有力助推了重庆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在全国入境旅游小幅增长的大环境下,我市入境旅游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全年接待入境游客388.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3%。其中:港澳台游客167.83万人次,增长19.1%,占入境旅游者的43.3%;亚洲124.64万人次,增长8.2%,占入境旅游者的32.1%;美洲34.6万人次,下降16.3%,占入境旅游者的8.9%;欧洲31.89万人次,下降0.2%,占入境旅游者的8.2%;大洋洲8.5万人次,增长5.2%,占入境旅游者的2.2%;非洲1.5万人次,增长13.8%,占入境旅游者的0.4%;其他19.06万人次,下降2.8%,占入境旅游者的4.9%。入境游客前3位的区域为:港澳台、亚洲、美洲;入境旅游人数前5位的国家为:韩国、美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
2018年,全市新增出境旅行社6家,年末出境旅行社达到97家。通过出境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者201.66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3%。其中赴台游增长最快,赴台游人数6.66万人次,增长12.0%;出国游人数最多,出国游人数173.07万人次,下降3.2%;港澳游人数21.93万人次,增长2.0%。出境游目的地前5位国家为:泰国、越南、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
2018年,国内过夜游客在渝平均停留2.63天,人均天花费748.51元,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497.38元;入境过夜游客在渝平均停留4.85天,人均天花费215.81美元。据此测算,全市旅游总收入4344.15亿元,比上年增长31.3%。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1.90亿美元,增长12.4%。
2018年,全市旅游业态体系不断丰富,旅游要素更加健全。2018年末,全市共有旅行社581家。其中:出境旅行社97家(含赴台社9家),一般旅行社484家。全年新增旅行社27家,其中新增出境旅行社6家。
全市拥有星级旅游饭店197家,其中:五星级28家,四星级52家,三星级89家,二星级28家。星级旅游饭店共拥有客房26390间,床位43212张,员工39002人。共有绿色旅游饭店62家。其中:金叶级41家,银叶级21家。
全市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39个,全年新评定27个(其中:4A级10个、3A级6个、2A级11个),撤销A级景区资格9个,1个景区升级,实际增加17个。其中:5A级景区8个;4A级景区92个,净增加9个;3A级景区81个,净增加4个;2A级景区57个,净增加5个;1A级景区1个,减少1个。
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17个,其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全国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3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个。
全市拥有五星级游轮22艘;经营重庆“两江游”企业3家,共有“两江游”游船7艘。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8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县(自治县)创建单位8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50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68个。
全市共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56家,其中:甲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2家,乙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6家,丙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48家。
2018年,56个旅游项目被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策划推出143个重大旅游招商项目,有55个项目集中签约,签约总金额3499亿元。
全市旅游产业注重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扎实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着眼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旅游特色产品更加丰富,全市旅游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市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
专项(项目)名称 |
重庆市旅游发展资金专项 |
负责人及电话 |
高扬67705313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14870 |
1487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1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0%;接待境内外游客同比增长20%。 |
201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31.30%;接待境内外游客同比增长10.1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是否核心指标 |
接待境内外游客总数年增长率 |
20% |
10.10% |
否 |
需进一步加大对重庆旅游目的地宣传营销 |
是 | |
接待入境游客数年增长率 |
20% |
8.30% |
否 |
需进一步加大对重庆旅游目的地宣传营销 |
否 | |
接待国内游客数年增长率 |
20% |
10.10% |
否 |
需进一步加大对重庆旅游目的地宣传营销 |
否 | |
旅游总收入年增长率 |
20% |
31.30% |
是 |
是 | ||
旅游外汇收入年增长率 |
20% |
12.40% |
否 |
需开发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促进境外游客消费提升 |
否 | |
国内旅游收入年增长率 |
20% |
32.20% |
是 |
否 | ||
出境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人数年增长率 |
5% |
-2.30% |
否 |
鼓励旅行社开发出境旅游线路,扩展出境旅游市场 |
否 | |
国内过夜游客在渝平均停留天数 |
2.7天 |
2.63天 |
否 |
需发掘旅游新亮点,延长游客在渝时间 |
否 | |
游客人均天花费年增长率 |
20% |
7.88% |
否 |
需开发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促进游客消费提升 |
否 | |
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年增长率 |
20% |
13.68% |
否 |
需开发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促进游客消费提升 |
否 | |
长江三峡年接待游客数年增长率 |
18% |
16.10% |
否 |
需进一步加大对长江三峡景区景点宣传营销,吸引更多游客 |
否 | |
全市规模以上旅游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
7% |
市统计局暂未发布数据 |
否 | |||
旅游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 |
7% |
市统计局暂未发布数据 |
否 | |||
旅游直接就业总量 |
44万人 |
48.6万人 |
是 |
否 | ||
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 |
216个 |
239个 |
是 |
否 | ||
其中:4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 |
86个 |
92个 |
是 |
否 | ||
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数量 |
16家 |
17个 |
是 |
否 | ||
五星级标准邮轮数量 |
22艘 |
22艘 |
是 |
否 | ||
建成营运温泉旅游景区 |
28个 |
48个 |
是 |
否 | ||
精品特色旅游线路数量 |
98条 |
110条 |
是 |
否 | ||
星级标准饭店总量 |
210家 |
197家 |
否 |
2018年下半年修订旅游“十三五”规划目标 |
否 | |
其中:五星级标准饭店数量 |
29家 |
28家 |
否 |
2018年下半年修订旅游“十三五”规划目标 |
否 | |
国家A级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完善率 |
100% |
100% |
是 |
否 | ||
导游外语普及率 |
67% |
68% |
是 |
否 | ||
过境免签 |
72小时 |
72小时 |
是 |
否 | ||
中国旅游城市吸引力排行榜保持前列 |
第三位 |
第二位 |
是 |
否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705955
附件:4.原旅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附件:5.原旅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6.原旅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7.原旅发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8.原旅发委2018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