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9-004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9-004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市文化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的正厅级市级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3、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4、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规划引导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
5、整合文化产业业态,促进文化产业综合集成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
6、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拟订文化市场调控政策并实施,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机构的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动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0、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同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盗版案件,承担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11、负责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监管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相关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广播影视节目的引进、收录管理。
14、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有关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5、指导管理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对外贸易。
1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处室:办公室(保卫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改革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引进智力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产业处、公共文化服务处(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文化市场处、科技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新闻报刊处、印刷发行管理处、数字出版处、版权管理处、电影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宣传处(电视剧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处、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3个处室及市纪委驻市文化委纪检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直属事业单位16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4个(其中副厅级单位1个,正处级单位13个),分别是:重庆市文化交流中心、重庆图书馆、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市文化创作室(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重庆艺术职业学院(副厅级单位,2018年未独立建账,与重庆艺术学校共用一个账套)、重庆艺术学校、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重庆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重庆文化信息中心;共有直属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歌剧院。
市文物局及5个直属单位单独编制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市文化委和市旅发委合并,组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合并后将原市文化委的新闻出版、电影职能划转给市委宣传部,同时将原市文化委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相关处室及人员划转市委宣传部,将原市文化委下属的重庆市文化信息中心和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划转市委宣传部。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目前,已经完成原市文化委和市旅发委内设处室的合并、调整设置工作,人员的整合工作,财政预算指标的合并工作,完成了原市文化委新闻出版和电影相关处室及人员的划转、以及这部分处室使用资产的划转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4,065.23万元,支出总计104,065.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7.59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和重庆市川剧院的川剧传承保护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2,392.3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432.02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和重庆市川剧院的川剧传承保护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71.95万元,占80.39%;事业收入9,510.91万元,占10.29%;其他收入8,609.44万元,占9.32%。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04.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068.51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8,48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9.00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筹集资金解决了事业单位前几年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其中:基本支出30,534.66万元,占34.51%;项目支出57,947.26万元,占65.49%。此外,结余分配2,055.1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52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0.13万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部分采购项目因故未能在年底前实施完毕并支付款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4,27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9.32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和重庆市川剧院的川剧传承保护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1.1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了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而执行时由市财政直接下拨相关使用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38.97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4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6.64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因故在年底前未能实施付款,二是上年支出中包含了因加大项目实施力度而支付的往年结转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08.00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了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而执行时由市财政直接下拨相关使用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6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84万元,增长34.80%,主要原因是部分采购项目因故未能在年底前实施完毕并支付款项。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教育支出6,582.77万元,占9.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7.45万元,增长174.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迁建贷款贴息、生均经费拨款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487.83万元,占83.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28.04万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和产业发展专项,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又将这两个专项中的一部分按实际分配情况直接下达给系统外的使用单位。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11.18万元,占4.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52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本支出结转及追加安排的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96万元,占1.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4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结构调整,调整了一部分预算到住房保障支出了。
(6)住房保障支出878.27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1万元,增长8.80%,主要原因是结构调整,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调整了部分预算。
(7)其他支出800.00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3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8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1.91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转制院团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重庆市川剧院和重庆市歌剧院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重庆市川剧院人员经费补差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54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06万元,增长15.84%,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15.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5.85万元。本年收入6,4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1.50万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是公益彩票项目减少350万元,电影专项资金减少941.5万元。本年支出6,83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3.62万元,下降42.27%,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安排减少了1291.5万元,二是上年支出中包含有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2.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61万元,下降47.58%,主要原因是系统单位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减少了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0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32.61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08.99万元,下降45.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压缩因公出国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08万元,增长73.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术作品和图书对外交流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数据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1.8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万元,下降44.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01万元,下降33.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8.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客人我系统学习调研,接受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5万元,下降68.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46.7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9个团组,4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2辆;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1,6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批次,1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84万元,增长38.20%,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二是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大了培训力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6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2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流动演出用车和流动图书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6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9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8.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惠民电影放映设备、农家书屋书目续配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042.69万元。对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6171.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优等次5个项目,分别是对外文化交流专项、惠民电影专项、全民阅读专项、人才培养专项、演出场次补贴专项;绩效评价良等次6个项目,分别是电影专资、出版专项(数字出版、期刊、绿色印刷资助)、非遗专项、古籍保护专项、全民艺术专项、市级文保专项。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很好,已全部执行完毕。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95.69万元,执行数为5195.6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共九个方面:
一是惠民电影放映。全年全市惠民电影公益放映12.18万场,观影人次达2200.03万人次。其中行政村放映10.20万场,观影人次1311.23万人次,社区放映1.94万场,观影人次881.43万人次,农民工及广场放映0.04万场,观影人次7.37万人次。
二是文艺院团展演。2018年全市专业文艺团体共组织演出1992场,实现商业演出收入2386万元,观众总人次110.2万人次。一是开展了放歌新时代——重庆市2018年送演出进基层活动,20个优秀艺术表演团体分赴全市各区县为基层群众送演出1000场,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二是举办了重庆市2018年戏曲进校园活动,一批优秀戏曲节目进高校和中小学校演出近1000场,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坚定文化自信、振奋民族精神、丰富广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举办了重庆市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活动,京剧《天路彩虹》、话剧《管家婆》《薪火》、梁山灯戏《好人邓平寿》4台剧目在重庆市主城区及有关区县开展巡演44场。
三是后备人才培养。全年培养文化领军人才5人,培养川剧、杂技舞台表演艺术紧缺人才76人,培养文化等领域专业人才100余人次。杂技人才项目培养的学生表演的魔术节目《伞丛扇影》在美国密歇根州大急流城举行的IBM国际魔术大赛上一举夺得金牌、金奖和最受观众欢迎奖3个奖项;表演的杂技节目《星空下的女孩—舞流星》获第17届莫斯科国际青少年马戏节国际大奖;表演的魔术节目《幻影飞鸽》在“第十届中国杂技金菊奖”全国魔术比赛中,斩获中国魔术界最高荣誉“金菊奖”。
四是对外文化交流。全年完成对外文化交流项目13个,共有561人赴27个国家和地区执行63批次文化交流任务。重庆文化代表团分别赴俄罗斯、白俄罗斯、新加坡开展“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季展演在渝成功举办;组团赴葡萄牙和美国参加“欢乐春节”活动,受到当地民众的热情欢迎和海内外媒体高度赞誉;与毛里求斯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年度合作,圆满完成“第三届中国文化周暨第十三届龙舟节庆典活动”等出访任务;代表团成功在意大利、匈牙利举行“重庆文化周”活动,开展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活动5场,重庆文化吸引力、影响力持续扩大。
五是公益出版资助。资助重点公益出版项目11个,其中:资助项目《马克思画传: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版》列入中宣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重点图书之一,已在北京、重庆等地举办新书首发仪式等宣传活动,并出版发行;《中国改革开放全景录•重庆卷》、《南方丝绸之路丛书(第一辑)》已在2018年先后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丛书》已出版《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高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等4册。
六是非遗项目保护。15个非遗项目实施了抢救性保护,其中8个项目为直接投入抢救性保护资金,3个项目为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4个项目为举办传承人群培训班,制播非遗抢救性纪录片52期。市非遗保护中心征集50件非遗实物,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作品占比80%,高于原定70%比率;已摄制的纪录片兼具思想、审美、文献价值,受到观众及传承人群普遍好评;石鸡坨土陶、荣昌陶器、大宁河刺绣等3个传统工艺工作站生产的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堰兴剪纸、綦江农民版画、龙灯彩扎工艺、金桥吹打4个传承人群培训班毕业学员提交了独立创作的作品。
七是全民阅读活动。资助“4.23世界读书日暨重庆读书月活动”等全民阅读活动49个。全民阅读活动的成功举行,调动了全社会参与阅读的积极性,带动了全市阅读活动的蓬勃开展,全年全市开展全民阅读活动8000余场,惠及群众1500余万人。
八是全民艺术普及。扶持全民艺术普及活动示范品牌项目11个,扶持群众艺术创作重点项目26个。在全民艺术普及资助项目的带动下,各区县对全民艺术普及的投入持续加大,如渝北区针对机关干部开展艺术培训,沙坪坝区开展的老年大学,万州区、潼南区积极引入社会机构参与全民艺术普及等,充分展示了全市全民艺术普及发展成果,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同比增加65%。
九是古籍保护。古籍保护资金安排“重庆图书馆改善古籍保护条件”、“三峡博物馆敦煌遗书整理与研究”、“北碚图书馆古籍文献原生性和再生性保护” 3个项目。重庆图书馆改善古籍保护条件项目经费用于购置古籍保护的楠木书盒63个,购置木刻雕版7个、培训专业人员22人次、聘请上海图书馆古籍修复专家来馆督导工作1次。三峡博物馆敦煌遗书整理与研究项目完成初步整理工作和文献的拍照工作,保护修复专家的咨询已经完成。
2018年公服体系建设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负责人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5195.69 |
5195.69 |
10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惠民电影力争完成放映场次 11 万场以上,观影人次 2200 万人以上;文艺院团展演力争全年开展各类演出 1600 场以上;培养舞台表演艺术紧缺人才 68 人以上;对外文化交流国家与地区 10 个以上;资助重点公益出版项目 15 个以上;扶持抢救性非遗项目 10 个以上,开展非遗抢救性记录工程,摄制纪录片 80 期;培育全民阅读品牌活动 20-25 个,市民综合阅读率高于 85%;培育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 10-15 个;补助古籍保护项目 10-20 个。 |
全市惠民电影公益放映12.18万场,观影人次达2200.03万人次;文艺院团共组织演出1992场;培养川剧、杂技舞台表演艺术紧缺人才76人;对外文化交流国家与地区 27个;资助重点公益出版项目11个;扶持抢救性非遗项目15个,开展非遗抢救性记录工程,摄制纪录片 52 期;培育全民阅读品牌活动 49个,市民综合阅读率85.9%;培育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 11个;补助古籍保护项目 3个。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填是或否)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是否核心指标(填是或否) | |
惠民电影放映场次 |
≥11万场 |
12.18 |
是 |
是 | |||
惠民电影观影人次 |
≥2200万人 |
2200.03 |
是 |
否 | |||
专业文艺院团演出场次 |
≥1600场 |
1992 |
是 |
是 | |||
专业文艺院团演出收入 |
≥1900万元 |
2386 |
是 |
是 | |||
领军(拔尖)人才培养人数 |
≥2人 |
5 |
是 |
是 | |||
舞台表演人才培养人数 |
≥68人 |
76 |
是 |
否 | |||
对外文化交流精品项目 |
≥5个 |
10 |
是 |
是 | |||
对外文化交流国家与地区 |
≥10个 |
27 |
是 |
否 | |||
资助重点公益出版项目 |
≥15个 |
11 |
否 |
未完成原因:在申报重点项目、确定绩效目标时,是根据以往年度平均每年资助项目数量确定为15个,但2018年各出版单位申请资助项目只有26个,按照答辩专家投票过半方能入选的原则,最终确定资助项目11个,其余申报项目不入选。 |
是 | ||
重点出版物发行数量 |
≥3万册 |
12.1 |
是 |
否 | |||
扶持抢救性非遗项目 |
≥10个 |
15 |
是 |
是 | |||
非遗抢救性纪录片 |
≥80期 |
52 |
否 |
中标单位重庆冠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制播52期《非遗中国·重庆瑰宝》后无法正常履行剩余合同,因此,市非遗中心与重庆冠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协议,目前正在追回未履行的合同金51万元。下一步,市非遗保护中心将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启动《非遗中国•重庆瑰宝》项目招标、制播工作。 |
否 | ||
全民阅读品牌活动数量 |
20-25个 |
49 |
是 |
是 | |||
市民综合阅读率 |
≥85% |
85.9 |
是 |
否 | |||
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 |
10-15个 |
11 |
是 |
是 | |||
群众文艺原创作品数量 |
20-30个 |
26 |
是 |
是 | |||
古籍保护项目 |
10-20个 |
3 |
否 |
为了集中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实施,2018年古籍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变更,将以前资金普遍用于全市基层古籍保护单位改为重点支持国家级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
是 | ||
公共文化服务满意率 |
≥85% |
90% |
是 |
是 | |||
说明 |
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017年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587299
附件:2017年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推动重庆市专业文艺院团的演出积极性,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强重庆市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与分析2017年重庆市专业文艺院团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安排与使用中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专业文艺院团充分发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社会功能。
(二)绩效评价对象。
(三)绩效评价范围及内容。
1.绩效评价范围。主要针对重庆市2017年(2016年11月-2017年10月期间)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合计2,586.55万元进行绩效评价。各单位补贴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226.0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223.15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6.40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4.45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309.50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4.30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1.0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117.75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90.5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46.50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60.00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27.00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31.50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50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00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31.50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31.50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22.50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31.50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1.50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15.00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13.50 |
合计 |
2,586.55 |
2、绩效评价内容。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立项、资金预算状况;经费管理运行绩效状况;各项目完成情况;财务资金控制与核算情况;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3、绩效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考评的原则。
二、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一)绩效评价指标。2017年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要点)构成。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进行。
(二)绩效评价等级。根据绩效评价得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级,满分100分。总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总分值在80(含)-89分之间的,评定为良;总分值在60(含)-79分评定为中;总分值在0分-59分的评定为差。
序号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评价指标(要点) |
标准分值 | ||
一级指标 |
权重分值 |
二级指标 |
权重分值 | |||
1 |
产出类指标 |
40 |
实际完成率 |
20 |
演出场次 |
5 |
项目完成率 |
5 | |||||
大型节目(创作)演出场次 |
5 | |||||
商演场次增长率 |
5 | |||||
完成及时率 |
3 |
是否按时完成 |
3 | |||
质量达标率 |
8 |
演出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
4 | |||
观演人数增长率 |
4 | |||||
预算执行率 |
9 |
实际到位资金数/预算数 |
3 | |||
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未及时到位的原因 |
3 | |||||
实际支出资金数/实际拨付资金数 |
3 | |||||
2 |
效果类指标 |
40 |
经济效益 |
15 |
收入增长率 |
5 |
市场化运作 |
5 | |||||
人均经营收入增长率 |
5 | |||||
社会效益 |
15 |
传媒影响度 |
5 | |||
演出效果 |
5 | |||||
社会反响度 |
5 | |||||
可持续影响 |
10 |
宣传推广,普及艺术 |
5 | |||
促进交流合作 |
5 | |||||
3 |
满意度指标 |
10 |
观众及相关单位的满意度 |
10 |
观众的满意度 |
5 |
相关单位的满意度 |
5 | |||||
4 |
管理类指标 |
10 |
决策管理 |
2 |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1 | |||||
财务管理 |
4 |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1 | |||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1 | |||||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1 | |||||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以及其他违规违纪情况 |
1 | |||||
业务管理 |
4 |
是否建立组织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
1 | |||
项目团队构成中是否包含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
1 |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1 | |||||
是否对跟踪情况形成报告,并向管理层报告 |
1 | |||||
合计 |
100 |
100 |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整体结论。2017年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绩效综合得分为90.3分,绩效评价级次为优。各类指标得分情况如下:
产出类 |
效果类 |
满意度类 |
管理类 |
得分 | ||
权重 |
40.0 |
40.0 |
10.0 |
10.0 |
100.0 | |
得分 |
37.3 |
33.6 |
9.4 |
10.0 |
90.3 |
|
总分 |
37.3 |
33.6 |
9.4 |
10.0 |
90.3 |
(二)2017年度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经费的成效。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以政府投入形式购买公益演出,意在惠民的同时培育演艺市场,培养群众文化消费习惯,同时促进专业艺术院团的演出热情,使各专业院团演出和百姓受益实现双赢。2017年度市级专业艺术院团共计演出1,535场,观众人数达87万余次,非市级专业艺术院团共计演出289场。顺利完成了“渝州大舞台好戏月月演活动”的目标任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及好评。通过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促进了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弘扬社会主义现将文化,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一)产出类指标。
1.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率指标分为:演出场次、演出场次计划完成率、大型节目(创作)演出场次、商演场次增长率出访人数4个方面进行评价。由于部分项目数据不完整,无法参与指标评比。得分情况如下:
单位 |
演出场次 |
演出场次计划完成率 |
大型节目(创作)数量 |
商演场次增长率 |
重庆市川剧院 |
5.0 |
5.0 |
5.0 |
3.0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5.0 |
5.0 |
5.0 |
5.0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5.0 |
5.0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 |
5.0 |
4.0 |
2.2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5.0 |
5.0 |
5.0 |
4.0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5.0 |
4.0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5.0 |
4.6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3.0 |
5.0 |
4.0 |
2.4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2.1 |
5.0 |
5.0 |
5.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5.0 |
5.0 |
4.0 |
不参与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5.0 |
5.0 |
3.0 |
不参与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4.3 |
5.0 |
5.0 |
不参与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5.0 |
5.0 |
3.0 |
不参与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3.0 |
5.0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4.0 |
不参与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5.0 |
5.0 |
4.0 |
不参与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5.0 |
5.0 |
5.0 |
不参与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3.6 |
5.0 |
4.0 |
不参与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5.0 |
5.0 |
5.0 |
3.4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5.0 |
不参与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2.4 |
5.0 |
3.0 |
不参与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2.4 |
5.0 |
3.0 |
不参与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2.1 |
5.0 |
4.0 |
不参与 |
总分 |
4.3 |
5.0 |
4.3 |
4.0 |
演出场次。
序号 |
单位名称 |
演出场次 |
平均场次 |
比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183 |
171 |
107.02% |
根据各单位2017年平均演出场次市级171场为合格,非市级21场为合格,合格分值为5分,大于或小于平均场次按比率计算分值。 |
5.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200 |
171 |
116.96% |
5.0 |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0 |
171 |
128.65% |
5.0 |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 |
171 |
76.02% |
3.8 |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201 |
171 |
117.54% |
5.0 |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 |
171 |
146.20% |
5.0 |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7 |
171 |
103.51% |
5.0 |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101 |
171 |
59.06% |
3.0 |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73 |
171 |
42.69% |
2.1 |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31 |
21 |
147.62% |
5.0 |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40 |
21 |
190.48% |
5.0 |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18 |
21 |
85.71% |
4.3 |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21 |
21 |
100.00% |
5.0 |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 |
21 |
100.00% |
5.0 |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 |
21 |
142.86% |
5.0 |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21 |
21 |
100.00% |
5.0 |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21 |
21 |
100.00% |
5.0 |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15 |
21 |
71.43% |
3.6 |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21 |
21 |
100.00% |
5.0 |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1 |
21 |
100.00% |
5.0 |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10 |
21 |
47.62% |
2.4 |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10 |
21 |
47.62% |
2.4 |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9 |
21 |
42.86% |
2.1 | |
综合平均得分 |
4.3 |
‚演出场次计划完成率。根据各单位的年度计划,2017年度各单位演出项目均按计划完成,本项目共计5.0分,实际得分为5.0分。
ƒ大型节目(创作)数量。大型节目(创作)数量评价标准:大型项目(创作)1个为4分,每增加1个加1分。没有大型项目得分为3分。2017年各单位大型项目(创作)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2017年度大型项目(创作)数量 |
得分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2 |
5.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2 |
5.0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
5.0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4.0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2 |
5.0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
5.0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
5.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1 |
4.0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2 |
5.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1 |
4.0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0 |
3.0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2 |
5.0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0 |
3.0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0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4.0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1 |
4.0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2 |
5.0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1 |
4.0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2 |
5.0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 |
5.0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0 |
3.0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0 |
3.0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1 |
4.0 |
平均得分 |
4.3 |
本项目共计5分,实际得分为4.3分。
④商演场次增长率。根据市级各院团2014-2017年演出场次及观众人数数据统计,各院团2017年商演场次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上年商演场次 |
本年商演场次 |
本年较上年比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96 |
58 |
60.42% |
标准分值5分乘以完成率,大于5分得5分,小于按实际分值。 |
3.0 |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42 |
80 |
190.48% |
5.0 |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 |
75 |
110.29% |
5.0 |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 |
31 |
44.29% |
2.2 |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无数据 |
105 |
4.0 |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无数据 |
68 |
4.0 |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83 |
77 |
92.77% |
4.6 |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53 |
25 |
47.17% |
2.4 |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13 |
36 |
276.92% |
5.0 |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无可比数据,不参加评分 |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 |
15 |
150% |
5.0 |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46 |
31 |
67.39% |
3.4 |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
平均得分 |
4.0 |
本项目共计5分,实际得分为4.0分。
2.完成及时率。根据各单位的年度计划,2017年度各单位演出项目均按计划时间完成(特殊事件除外),本项目共计3.0分,实际得分为3.0分。
3.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率指标主要通过:演出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观演人数增长率等2个指标反映。
①演出质量是否达到要求。2017年度市级专业艺术院团共计演出1,535场,观众人数达87万余次,非市级专业艺术院团共计演出289场。顺利完成了“渝州大舞台好戏月月演活动”的目标任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及好评。结合演出情况的分析和感谢信的统计情况,本项指标综合得分为4分。
②观演人数增长率。根据市级各院团2014-2017年观众人数数据统计,各院团2017年观演人数增长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上年观演人数 |
本年观演人数 |
较上年完成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81,481 |
89,543 |
109.89% |
按标准分值4分乘以完成率,大于4分得4分,小于按实际分值 |
4.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107,535 |
97,614 |
90.77% |
3.6 |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3,200 |
228,935 |
124.96% |
4.0 |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 |
104,010 |
216.69% |
4.0 |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92,884 |
129,738 |
139.68% |
4.0 |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4,962 |
300,000 |
171.47% |
4.0 |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 |
98,000 |
103.16% |
4.0 |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55,811 |
33,000 |
59.13% |
2.4 |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33,390 |
43,000 |
128.78% |
4.0 |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无可比数据,不参与 |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3,100 |
198,000 |
148.76% |
4.0 |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177,000 |
139,416 |
78.77% |
3.2 |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
平均得分 |
3.7 |
从观演人数分析,传统艺术观演人数较上年有上升趋势,如川剧、京剧、杂技等,歌剧、民乐等观演人数有一定下降。总体来说,观众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正在加强。
4.预算执行率
专业文艺院团演出场次补贴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到各专业院团,对各专业院团的演出积极性有着很大的影响。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教〔2017〕215号),2017年各艺术院团应补贴资金和实际到位资金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演出场次 |
应补贴金额 |
实际补 贴金额 |
资金到 位率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183 |
226.00 |
226.00 |
10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200 |
223.15 |
223.15 |
100%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0 |
396.40 |
396.40 |
100%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 |
224.45 |
224.45 |
100%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201 |
309.50 |
309.50 |
100%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 |
334.30 |
334.30 |
100%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7 |
231.00 |
231.00 |
10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101 |
117.75 |
117.75 |
100%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73 |
90.50 |
90.50 |
10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31 |
46.50 |
46.50 |
100%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40 |
60.00 |
60.00 |
100%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18 |
27.00 |
27.00 |
100%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21 |
31.50 |
31.50 |
100%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 |
31.50 |
31.50 |
100%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 |
45.00 |
45.00 |
100%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21 |
31.50 |
31.50 |
100%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21 |
31.50 |
31.50 |
100%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15 |
22.50 |
22.50 |
100%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21 |
31.50 |
31.50 |
100%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1 |
31.50 |
31.50 |
100%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10 |
15.00 |
15.00 |
100%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10 |
15.00 |
15.00 |
100%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9 |
13.50 |
13.50 |
100% |
合计 |
1,824 |
2,586.55 |
2,586.55 |
备注:市级院团(1-9)演出场次为总演出场次,非市级院团(10-23)演出场次为场次补贴资金演出场次。
从得分情况看,资金实际到位率:项目计划投入2,586.5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86.55万元,故财政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为满分;资金到位及时性:项目资金按规定及时到位,该指标分值为满分;资金实际使用率:项目到位资金2,586.5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586.5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故此指标按100%的指标分值得分。
(二)效果类指标。效果类指标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3个方面进行评价。
1.经济效益。由于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未针对具体的项目,经济效益从收入增长率指标与市场化运作两方面来考虑。
收入增长率。以各市级专业艺术院团2017年实际完成收入/上年收入的百分比作为完成率,以完成率指标5分作为基数计算。非市级专业院团由于无可比性,不参与评分。各专业艺术院团收入完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上年数 |
本年数 |
完成率 |
分值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539 |
406 |
75.27% |
3.8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227 |
161 |
71.01% |
3.6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75 |
1,800 |
86.75% |
4.3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0 |
369 |
108.53% |
5.0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1,513 |
1,553 |
102.64% |
5.0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3 |
269 |
83.28% |
4.2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310 |
155.00% |
5.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57 |
772 |
1354.39% |
5.0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394 |
500 |
126.80% |
5.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不参与 |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不参与 |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不参与 |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不参与 |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不参与 |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不参与 |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不参与 |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平均得分 |
4.5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各市级专业艺术院团2017年收入完成情况较好,半数以上收入增加,部分院团收入下降,本项指标得分为4.5分。
‚市场化运作。考虑到各专业艺术院团演出的特殊性,本项目指标考虑以商业演出占总演出场次的40%作为基础指标,即本指标达到40%及以上为5分,未达到则按商业演出占总演出场次的比率占衡量指标40%的比率乘以5分计算。非市级专业院团由于无可比性,不参与评分。各专业艺术院团商演完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演场次 |
总演出场次 |
商演比率 |
分值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58 |
183 |
31.69% |
4.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80 |
200 |
40.00% |
5.0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 |
220 |
34.09% |
4.3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 |
130 |
23.85% |
3.0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105 |
201 |
52.24% |
5.0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 |
250 |
27.20% |
3.4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77 |
177 |
43.50% |
5.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25 |
101 |
24.75% |
3.1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36 |
73 |
49.32% |
5.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不参与 |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不参与 |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不参与 |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不参与 |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不参与 |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不参与 |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不参与 |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平均得分 |
4.2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各市级专业艺术院团2017年商演收入占比喜忧参半,部分院团较好,如话剧院、芭蕾舞团等比率较高,商演比率达到或接近50%,最低的京剧团只有23.85%,但比2016年的17.93%还是有所提高,大多数专业艺术院团商演比率都未超过50%。表明各专业艺术院团自身造血机能不足,市场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③人均经营收入增长率。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人均经营收入增长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0.95% |
增长率5%及以上为5分,增长率0%-5%以内为4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5%扣1分。无可比数据,不参与。 |
3.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8% |
2.0 |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9% |
4.0 |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9% |
5.0 |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18.49% |
0.0 |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 |
1.0 |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24% |
5.0 |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5% |
5.0 |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8% |
5.0 |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不参与 |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不参与 |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不参与 |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不参与 |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5% |
5.0 |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不参与 |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不参与 |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15% |
1.0 |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不参与 |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不参与 |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不参与 | ||
平均得分 |
3.3 |
2.社会效益。
序号 |
指标 |
传媒影响度 |
演出效果 |
社会反响度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4.5 |
5.0 |
4.5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5.0 |
5.0 |
5.0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5.0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4.0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4.5 |
4.5 |
4.5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5.0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4.0 |
4.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4.0 |
4.0 |
4.0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4.5 |
4.5 |
4.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5.0 |
4.0 |
4.0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4.0 |
3.0 |
3.0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4.0 |
4.0 |
4.0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3.0 |
3.0 |
3.0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4.0 |
4.0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4.0 |
4.0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3.5 |
4.0 |
3.5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5.0 |
4.0 |
4.0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3.5 |
4.0 |
4.0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3.5 |
3.5 |
3.5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 |
5.0 |
4.0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3.0 |
4.0 |
3.0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3.0 |
3.0 |
3.0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3.0 |
4.0 |
4.0 |
综合得分 |
4.2 |
4.2 |
4.0 |
3.可持续影响。通过对专业院团的演出补贴,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各专业艺术院团的演出水平,促使各专业艺术院团加强自身造血机能,紧盯市场、围绕市场不断推出观众喜爱的文艺作品,改善自身的生存环境,促进演职人员的自身艺术修养人才培养有着较大的意义。本项指标主要通过:宣传推广、普及艺术和人才培养2个指标进行评价。根据重庆市文化委提供的各项目总结及相关资料,可持续影响加权后得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指标 |
宣传推广,普及艺术 |
促进人才培养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5.0 |
5.0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5.0 |
5.0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5.0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4.5 |
5.0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5.0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4.0 |
5.0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4.5 |
5.0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4.5 |
5.0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4.5 |
5.0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4.0 |
5.0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4.0 |
5.0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5.0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5.0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4.0 |
5.0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4.0 |
5.0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3.5 |
5.0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4.0 |
5.0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 |
5.0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3.5 |
5.0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3.5 |
5.0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3.5 |
5.0 |
平均得分 |
4.2 |
5.0 |
(三)满意度指标。专项资金使用成果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本应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但由于场次补贴的特殊性,无法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只能通过各演出单位的演出效果回执、宣传资料进行综合评定。
序号 |
指标 |
相关单位的满意度 |
观众满意度 |
备注 |
1 |
重庆市川剧院 |
4.5 |
5.0 |
收到5份演出效果回执表,4份满意,1份空白。 |
2 |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
5.0 |
5.0 |
收到5份演出效果回执表,5份满意。 |
3 |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收到4份演出效果回执表,4份满意。 |
4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收到2份演出效果回执表,2份满意。 |
5 |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6 |
重庆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收到49份演出效果回执表,49份满意。 |
7 |
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5.0 |
收到4份演出效果回执表,4份满意。 |
8 |
重庆市演艺集团民乐团分公司 |
4.5 |
4.5 |
收到2份演出效果回执表,2份满意。 |
9 |
重庆市演艺集团芭蕾舞团分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0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4.5 |
4.5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1 |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
4.5 |
4.5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2 |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3 |
重庆市平安艺术团 |
4.5 |
4.5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4 |
重庆市三峡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5 |
重庆市三峡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6 |
重庆市三峡曲艺保护传承中心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7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8 |
重庆芭拉胡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19 |
重庆市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20 |
重庆渝南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21 |
重庆市草木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4.5 |
4.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22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4.5 |
4.5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23 |
重庆市石柱土家歌舞团有限公司 |
4.5 |
5.0 |
收到1份演出效果回执表,1份满意。 |
平均得分 |
4.6 |
4.8 |
(四)管理类指标。本指标主要从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及业务管理3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决策管理。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2个指标进行评价。
通过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促进了重庆文化产业的发展,开拓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观众心目中提高和加深了对中华传统艺术的认同和赞赏,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与重庆市文化委部门职能相匹配,符合部门的长期规划,并且能体现全市的整体战略目标。按照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文艺院团演出场次补贴办法的通知》(渝文委发〔2017〕220号)等文件精神实施的,经重庆文化委网络办事平台向重庆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立项依据充分,审批材料及手续完善,符合有关要求:该指标分值为满分1分。
2.财务管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基本符合、符合规定得1分,不符合酌情扣减 |
1 |
2 |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程序、手续基本齐备得1分,不齐备酌情扣减 |
1 |
3 |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基本符合、符合规定得1分,不符合酌情扣减 |
1 |
4 |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以及其他违规违纪情况 |
无相应行为得1分,有相应行为酌情扣减 |
1 |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按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报账制、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及专款专用等规定有效执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较好地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未挪用、未挤占拨付的专项资金。拨付资金程序合规、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各项指标得分为满分。
3.业务管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是否建立组织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
已建立得1分,未建立酌情扣减 |
1 |
2 |
项目团队构成中是否包含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
团队构成合理得1分,不合理酌情扣减 |
1 |
3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已制定质量标准得1分,未制定酌情扣减 |
1 |
4 |
是否对跟踪情况形成报告,并向管理层报告 |
形成报告得1分,未形成报告酌情扣减 |
1 |
①是否建立组织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2017年各专业院团高度重视演出工作与演出质量,精心组织团队人员与节目编排。顺利地完成了各项演出任务。本项指标得分为1分。
②项目团队构成是否包含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各专业院团的演出队伍均由专业人员组成,本项指标得分1分。
③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根据提供的资料,2017年各专业院团大部分制定了书面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因而本项指标得分综合考虑得分为1分。
④是否对跟踪情况形成报告,并向管理层报告。根据各专业院团提供的资料,各专业院团对2017年演出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分析。故本项指标按100%的完成率得分。
(一)演出场次呈下降趋势。通过对2016年至2017年各市级专业文艺团队演出场次的分析,2016年-2017年演出场次分别为1566、1534场,演出场次较上年有所下降。下降原因有:①川剧团在6月-7月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除重大演出外,其余的均停演;从本指标结合商演比率来看,国家安排的演出项目呈下降趋势,各专业艺术院团未能围绕市场,推出观众喜爱的作品,增加商演场次。导致演出场次逐年下降。
(二)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通过市场化运作指标可以看到,除重庆市话剧团外,其他的专业艺术团队商演场次均未达到年演出场次的50%,表明各专业艺术团队自身造血机能存在不足,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还待提高。
五、建议
(一)加强项目创作和人才培养。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以政府投入形式购买公益演出,意在惠民的同时培育演艺市场,培养群众文化消费习惯,同时促进专业艺术院团的演出热情,使各专业院团演出和百姓受益实现双赢。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各专业艺术院团的演出水平,促进演职人员的自身艺术修养,对于提高我国的文化竞争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着重大的意义。各专业艺术院团应充分认识到现在的政府购买服务与以前的财政拨款的不同,紧紧围绕市场这个核心,针对观众需求,加强制度创新和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努力开拓一批观点正确、群众喜爱的剧目,加强自身的造血机能,使演出服务能够演绎得有声有色。
(二)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建议各专业艺术院团高度重视出演后的经验分析与总结,包括表演方面的长处与不足,不同地区观众的偏好,哪种艺术表演形式更易获得观众的接受等等。对于艺术水平的提高和市场化运作大有裨益。
(三)进一步制定科学的演补政策。由于现行的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以演出场次作为购买服务的标准,建议结合新的演出场次补贴办法的要求,可否在申报的时候加入一些演出人数、观众人数、收入及商演比率等重要指标,并根据这些指标划分不同的补贴标准,促进各艺术院团服务意识和水平的提高。
附件:4.原文化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附件:5.原文化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6.原文化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7.原文化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8.原文化委2018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