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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1-011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1-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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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市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副局级,无下属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为:综合处、政治处(纪检室)、法制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执法三支队、执法四支队、执法五支队、案件受理处(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将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划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由于新组织机构代码未重新确定,目前由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分别单独进行公开。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23.32万元,支出总计1,023.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9万元、增长8.69%。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3万元,增长10.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96万元,占93.31%;其他收入67.61万元,占6.69%。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2.7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0万元,增长8.19%。其中:基本支出842.80万元,占83.87%;项目支出162.06万元,占16.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44.5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2.9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33万元,增长6.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9万元,增长7.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84万元,增长71.72%。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市场质监执法和旅游投诉受理处理经费需年中评审后下达。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3万元,增长6.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84万元,增长71.72%。主要原因是旅游市场质监执法和旅游投诉受理处理经费需年中评审后下达。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0年度基本经费、项目经费全部按进度完成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8.80万元,占8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81万元,增长87.66%,主要原因是旅游市场质监执法和旅游投诉受理处理经费需年中评审后下达。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56万元,占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在实际经费开支过程中,社会保障缴费按规定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3.45万元,占2.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无变化,实际经费开支时,按计划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4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无变化,实际经费开支时,按计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7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等常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26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4万元,增长162.8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了资金配置结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会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49.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1万元,增长43.06%,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防疫要求增加旅游市场检查、旅游景点次数,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文化市场日常执法、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49.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0万元,增长55.43%,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防疫要求增加旅游市场、旅游景点检查次数。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法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专项工作检查及国内其他省市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法工作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4万元,增长162.8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了资金配置结构。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6万元,下降51.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受疫情影响,从严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总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明确综合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有关业务科室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合理选择项目,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三是通过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四是通过预算绩效评价,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质监执法

项目编码

1820B257【0168】20019934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处室

002-教科文处

联系人

张超

联系电话

1568363837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94

194

194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24小时依法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旅游投诉举报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助推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继续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省市联合、市内联动,围绕重要节点、投诉热点、市场重点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不低于100次,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重庆旅游市场环境。
(三)保持执法办案高压态势,重拳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非法经营、欺骗诱导购物和涉“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一)24小时依法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旅游投诉举报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助推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继续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省市联合、市内联动,围绕重要节点、投诉热点、市场重点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不低于100次,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重庆旅游市场环境。
(三)保持执法办案高压态势,重拳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非法经营、欺骗诱导购物和涉“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一)24小时依法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旅游投诉举报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助推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继续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协同市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和区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大力开展节假日以及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着重以洪崖洞、长江索道、白公馆、渣滓洞等市内A级景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景区疫情防控、旅游车辆安全、导游从业和旅行社经营活动为重点检查内容,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累计检查督导旅行社(含门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800余家次,检查督导旅游团队、导游200余次。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重庆旅游市场环境。
(三)保持执法办案高压态势,重拳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非法经营、欺骗诱导购物和涉“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设立旅游投诉现场受理点

3

3

3

100

14

14

非核心指标


受理处理投诉咨询电话

10000

10000

10000

100

40

40

核心指标


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

次(件)

100

100

100

100

40

40

核心指标


能力提升培训

2

2

2

100

4

4

非核心指标


规章草案

1

1

1

100

2

2

非核心指标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项目

项目编码

1820B257【0168】20020781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处室

002-教科文处

联系人

张超

联系电话

1568363837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66

66

6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保持执法办案高压态势,开展寒暑假专项整治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50次,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二)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开展联合执法,按照鲁渝扶贫框架协议,开展鲁渝联合执法。
(三)全市文化旅游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文旅执法大融合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一)保持执法办案高压态势,开展寒暑假专项整治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50次,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二)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开展联合执法,按照鲁渝扶贫框架协议,开展鲁渝联合执法。
(三)全市文化旅游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文旅执法大融合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一)保持执法办案高压态势,开展寒暑假专项整治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区县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等,共出动检查人员7642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涉旅企业2467家次,发现涉旅突出问题1174个,依法立案27件、责令整改问题220个,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
(二)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开展联合执法,按照鲁渝扶贫框架协议,开展鲁渝联合执法。协同市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和区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着重以洪崖洞、长江索道、白公馆、渣滓洞等市内A级景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景区疫情防控、旅游车辆安全、导游从业和旅行社经营活动为重点检查内容,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累计检查督导旅行社(含门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800余家次,检查督导旅游团队、导游200余次。
(三)全市文化旅游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文旅执法大融合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3次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全市200余名投诉工作人员和500余名企业人员宣讲培训。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群众满意度

%

80

80

90

100

15

15

非核心指标


开展市场检查次数

50

50

50

100

70

70

核心指标


案件办理件数

50

50

50

100

15

15

非核心指标

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有效维护了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主要产出:一是24小时依法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旅游投诉举报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二是开展寒暑假专项整治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区县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等,共出动检查人员7642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涉旅企业2467家次,发现涉旅突出问题1174个,依法立案27件、责令整改问题220个。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开展联合执法,按照鲁渝扶贫框架协议,开展鲁渝联合执法。协同市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和区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着重以洪崖洞、长江索道、白公馆、渣滓洞等市内A级景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景区疫情防控、旅游车辆安全、导游从业和旅行社经营活动为重点检查内容,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累计检查督导旅行社(含门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800余家次,检查督导旅游团队、导游200余次。四是开展全市文化旅游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文旅执法大融合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3次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全市200余名投诉工作人员和500余名企业人员宣讲培训。

二是主要效果: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成效明显,维护了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净化了重庆旅游市场环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重点绩效评价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23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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