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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1-011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1-011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市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副局级,无下属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为:综合处、政治处(纪检室)、法制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执法三支队、执法四支队、执法五支队、案件受理处(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将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划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由于新组织机构代码未重新确定,目前由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分别单独进行公开。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0.46万元,支出总计1,580.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7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减少经费收入、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5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7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压减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4.27万元,占96.44%;其他收入56.19万元,占3.56%。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57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75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减少经费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364.58万元,占86.37%;项目支出215.30万元,占13.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收党费返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4.2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36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减少经费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6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减少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54万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开展信息化创新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以及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增加,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6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减少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54万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主要用于信息化创新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以及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在实际支付时按规定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基本经费、项目经费全部按进度完成支付。

4.比较情况。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04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无变化,实际经费开支时,按计划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1.35万元,占84.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9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主要用于信息化创新项目建设重点工作。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26万元,占8.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在实际经费开支过程中,社会保障缴费按规定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4.74万元,占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无变化,实际经费开支时,按计划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6.88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无变化,实际经费开支时,按计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7万元,下降15.8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十条规定”减少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39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1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单位接受市委巡视组巡视,以及单位按上级要求进行搬迁办公地址,增加相应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会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3万元,下降20.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3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文化市场日常执法、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11.53%,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按照上级要求增加日常执法、业务检查次数。

公务接待费3.4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部委专项工作检查及国内其他省市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法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30.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国家部委专项工作检查及国内其他省市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法工作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1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单位接受市委巡视组巡视,以及单位按上级要求进行搬迁办公地址,增加相应费用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万元,增长94.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单位接受市委巡视组巡视,增加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4万元,下降66.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受疫情影响,从严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创新项目相关物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5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总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明确综合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有关业务处室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合理选择项目,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三是通过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四是通过预算绩效评价,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项目编码

2020A269【5624】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269-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财政处室

002-教科文处

联系人

张耕源

联系电话

023-63236813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64.41

151.3

151.3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点、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施策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网下清查与网上净化相结合。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首要任务,以互联网为主战场,以开展专项行动、查办案件为主要抓手,改进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开展“清源2020”专项行动,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秋风2020”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护苗2020”专项行动,全面扫除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平安2020”专项行动,始终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援助巫山花竹村整体扶贫。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点、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施策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网下清查与网上净化相结合。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首要任务,以互联网为主战场,以开展专项行动、查办案件为主要抓手,改进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开展“清源2020”专项行动,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秋风2020”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护苗2020”专项行动,全面扫除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平安2020”专项行动,始终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援助巫山花竹村整体扶贫。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点、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施策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网下清查与网上净化相结合。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首要任务,以互联网为主战场,以开展专项行动、查办案件为主要抓手,改进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开展“清源2020”专项行动,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秋风2020”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护苗2020”专项行动,全面扫除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平安2020”专项行动,始终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援助巫山花竹村整体扶贫。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网

=

1

1

1

100

20

20

核心指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1

1

100

20

20

核心指标


文化和旅游执法差旅费

=

5

5

5

100

20

20

非核心指标


对口扶贫

=

1

1

1

100

30

30

核心指标


文化和旅游执法劳务费

=

1

1

1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通过扎实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做到依法妥善处置意识形态敏感事件,确保在我市境内不发生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批量进境,在市场上大规模销售,大规模承印盗印等情况。对网络有害信息反复打,做到持续发力,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整治新闻“三假”和侵权盗版为重点,不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严格版权执法,严管演出市场。通过集中开展“护苗2020”行动,坚持不懈地抓,让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整治效果。通过深入开展“平安2020”行动,打牢安全基础,补齐工作短板,始终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无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3万元,执行数为1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主要产出

全年开展了“清源2020”、“净网2020”、“秋风2020”、“护苗2020”、“平安2020”五大专项行动。

对全市344家印刷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各区县1-2家印刷厂;重点检查江北区北滨路书刊批发市场,检查各区县书店和书报刊亭(摊)点2-3家。

对全市取得网文证的853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互联网文化网站进行全面检查。

对全市的图书店和音像制品店进行全面检查,对网上售书和销售音像制品的网店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淘宝店上销售图书和音像制品的网店进行重点检查。对电子图书网站进行全面检查。

对全市1561家网吧进行全面检查,各区县检查网吧家数20家;对校园周边的书店和书报刊亭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材和教辅。

对全市196家歌舞娱乐场所、46家演出场所等文化场所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查处互联网文化、互联网出版、互联网视听、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违法违规案件95件。

收缴违法出版物数量30000余本。

二是主要效果

通过扎实开展“清源2020”行动,依法妥善处置意识形态敏感事件,确保在我市境内不发生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批量进境,在市场上大规模销售,有规模承印盗印等情况。

扎实开展“净网2020”行动,对网络有害信息反复打,做到持续发力,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扎实开展“秋风2020”行动,整治了新闻“三假”和侵权盗版,不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严格版权执法,严管演出市场。

通过集中开展“护苗2020”行动,坚持不懈地抓,让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整治效果。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2020”行动,打牢安全基础,补齐工作短板,始终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无事。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以及下一步改进措:2020本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一般性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管理。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23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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