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1-000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6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1-000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6 |
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原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市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副局级,无下属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为:综合处、政治处(纪检室)、法制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执法三支队、执法四支队、执法五支队、案件受理处(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将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划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由于新组织机构代码未重新确定,目前由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分别单独进行公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3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84.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284.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3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05.5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7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84.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6.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77.5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25万元,比2020年增加28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77万元,比2020年增加10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7名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9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7.48万元,比2020年增加17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将年中二次分配项目下放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执法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5.80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因公出国(境)任务及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预算为0。2021年,为正常开展工作,编制年度公务接待预算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职能职责,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车辆购置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72.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1万元,主要原因为编制2021年预算时单位新增7名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7.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乔健 联系方式:023-63236817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