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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4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4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信息(2025年10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

1

(渝)文综罚字〔2025〕53-1号

重庆购物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购物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2030元;

2. 罚款1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2

(渝)文综罚字〔2025〕53-2号

郭明娟

重庆购物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郭明娟作为该公司的责任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2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3

(渝)文综罚字〔2025〕54号

王玉超

王玉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警告;

2. 没收违法所得4363.32元;

3. 罚款10000元。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4

(渝)文综罚字〔2025〕60-1号

霍晓敏

霍晓敏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 罚款1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5

(渝)文综罚字〔2025〕60-2号

重庆福愿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霍晓敏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重庆福愿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委派导游的旅行社,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

警告

市文化旅游委

6

(渝)文综罚字〔2025〕61号

重庆酷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酷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20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7

(渝)文综罚字〔2025〕62-1号

重庆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8

(渝)文综罚字〔2025〕62-2号

王华君

重庆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王华君作为该案的责任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2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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