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政策解读
2022年2月11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式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情况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市有关部署要求,我委于2020年9月—2021年3月编制完成《规划》。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我委认真学习贯彻,迅即对标对表修改完善了《规划》,并组织专家论证,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改斟酌,形成了本次《规划》。
二、总体结构
《规划》结构上共分为3大板块、13个部分。其中,第一、第二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总结成绩、分析形势,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至第十二部分构成第二板块,明确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包括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考古、博物馆发展、人才建设等。第十三部分为第三板块,从组织领导、法治、资金、督促四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的要求。
与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相比,我市《规划》与国家规划的结构总体一致,均为3大板块、13个部分、主要任务10项。其中,主要任务中国家规划将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加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单列板块。考虑我市文物资源现状和工作实际,我市《规划》将以上内容分别纳入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着力推动文物“活起来”板块中,另外新增了石窟寺和三峡文物保护两个板块。
三、主要内容
《规划》对标对表国家规划,坚持以高的站位和标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突出我市工作亮点重点和薄弱环节,在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方面提出具有重庆特点的保护利用措施和项目,着力让文物活在当下、服务当代,讲好重庆故事。
(一)总体目标。经综合评估研判,在“十三五”时期实现文物工作“底数全摸清、整体上水平、特色创品牌”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时期发展趋势,提出“五个一流”的目标,即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一流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全国一流的石窟寺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全国一流的考古研究阐释体系、全国一流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全国一流的文物旅游融合发展体系,并围绕资源管理、文物安全、科技创新、改革创新、博物馆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六个方面明确定量指标。同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
(二)主要任务。在体现重庆特色的10项任务中,吸纳中、市部署的重大工程项目,设立10个重大项目专栏、共32个项目。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实施三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即以红岩革命文物为重点的革命文物、以大足石刻为重点的石窟寺、以三峡文物为重点的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建设红岩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川渝石窟国家遗址公园、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及推进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世界知名研究院。二是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落户我市的全国唯一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三峡博物馆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示范引领,以市级科研平台为支撑,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应用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提升文物科技保护展示水平。三是加强文物活化利用。以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为前提,提升考古工作能力和科技考古水平,统筹“两江四岸”文物、巴渝古建筑等城乡文物保护,协同推进川渝文物合作,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文物机构、文物和考古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激发文物人才创新活力。
(三)保障措施。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将文物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体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区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把规划任务落细落实。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