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4-00249 | [ 发文字号 ] | 渝文旅函字〔2024〕144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4-00249 |
[ 发文字号 ] | 渝文旅函字〔2024〕144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8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A
同意公开
渝文旅函字〔2024〕144号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黎方银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石窟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建议》(第1129号)收悉。经与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大足区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庆石窟文物资源情况
石窟是重庆的特色文物资源,重庆石窟文物开凿于隋代、延续至明清,是中国晚期石窟艺术的杰出代表。根据专项调查统计,重庆现有石窟716处,位居全国第三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7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521处,分布于36个区县。重庆石窟文物蕴含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规模宏大、题材丰富、时代跨度长、艺术价值高等特点,是中国晚期石窟艺术的杰出代表。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代表了公元9—13世纪世界石窟艺术的最高水平,是石窟艺术史上最后一座丰碑。
二、重庆石窟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系统化开展全市石窟保护工作。近年来,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和国家文物局《“十四五”石窟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支持下,切实强化石窟保护工作,将有关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分别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市人大组织修正《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规范大足石刻的保护、利用、研究和管理等活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加强石窟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对石窟保护利用、安全管理、学术研究、数字化利用、综合展示等进行系统部署。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世界知名研究院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全国一流的石窟文物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将大足石刻研究院转隶升格为市文化旅游委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保护、研究、考古等机构18个,为石窟保护研究提供坚强支撑。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更名为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增加人员编制,设立专门的石窟考古中心,进一步强化石窟考古研究工作。三是注重系统保护。系统推进重点石窟保护,在中国南方石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五年来,实施大足石刻宝顶山大佛湾水害治理、南岸弹子石摩崖造像保护、合川涞滩二佛寺摩崖造像修缮等136个石窟保护项目。四是合理开放利用。全市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均对外开放,大足石刻博物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博物馆。五是合作开展保护研究。重庆市文物局、四川省文物局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签订共建川渝石窟保护研究中心、川渝石窟保护研究联合实验室、川渝石窟保护利用科技创新基地。大足石刻研究院与复旦大学、日本奈良文化财研究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大足石刻峰山寺摩崖造像保护研究。
(二)聚焦示范带动,切实加强中小石窟保护利用。2022年以来,启动实施全市中小石窟保护利用行动计划。一是明确目标。提出“五个一”要求,即:完善一处保护设施、建设一套安防系统、整治一片周边环境、阐释一处文化价值、配套一些服务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保护文物、完善设施、改善环境、服务群众”工作思路,加强散落在乡村田野的中小石窟保护利用。二是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大足石刻峰山寺、板昌沟摩崖造像、普圣庙摩崖造像、潼南千佛寺、合川龙多山摩崖造像、忠县临江岩摩崖造像等中小石窟保护利用示范项目24项。实现2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小石窟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排除中小石窟危岩险情10处。三是成效显著。通过修缮保护建筑、岩体加固、排水治理等优化文物赋存环境,石窟文物本体面临的岩体垮塌、水害、防风化风险降低,延续石窟文物保存的寿命。按照乡土化、多元化结合的原则修缮石木、砖木保护建筑,全面消除了原有保护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使石窟保护建筑更具有地方特色和景观风貌。通过安装监控、报警器、配备室内灭火器等,文物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通过新建人行步道、给水管网、公厕、院坝、设置休闲坐椅、完善保护标志碑和龛窟内容简介牌等,建成一批小型乡村遗址文化公园,丰富了当地居民的文化娱乐休闲活动,增强了“乡愁”印记,提升了文化认同感。综上,示范项目成效明显,我市中小石窟保护基础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当地群众和好评。
三、下步工作
(一)加快推进全市实施中小石窟保护利用示范工程。市文化文物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资金、保护技术等方面,持续支持指导大足、合川、潼南、江津等石窟文物资源富集区县,加快推进中小石窟的窟檐建筑、价值阐释、周边环境、安防监控设施修缮完善等保护利用示范已批准的两期项目的实施,建设更多小型乡村遗址文化公园,服务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探索中小石窟保护利用的新模式、新途径,进一步发挥文物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二)夯实中小石窟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巴渝文物”数字化应用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石窟“四有”工作,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开展石窟考古调查,建立健全石窟档案,树立保护标志碑,明确保护管理机构,有力提升中小石窟保护管理基础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中小石窟文物安全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区县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评估,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做好石窟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加强中小石窟看护,开展日常巡查专题培训,提升中小石窟保护管理水平。与公安、民族宗教等部门联合开展石窟文物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石窟文物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中小石窟文物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冉华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联 系 人:席周宽
联系电话:67502702
邮政编码:4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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