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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18-03-1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布置落实相关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主要落实完成配套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标准化、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全市旅游环境集中综合整治、旅游信用建设等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工作。根据市编办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相关要求,于2017年3月将“旅行社设立审批”事项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作一并委托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全程实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及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制定旅行社设立审批标准化文件,指导、规范各区县依法、依标准实施旅行社设立审批,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加快全国导游服务管理系统与市政府网审平台数据对接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顺利推进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全市电子导游证换发数10448个,换发率达99%以上,居全国第一。根据旅游法规修改情况,于2017年10月动态调整重庆市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共减少行政权力事项8项;12月清理报送13项公共服务事项。

二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开展全市旅游环境集中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行动,配合国家旅游局督查组深入开展4次督查检查活动,深入整治“一日游”“两江游”“三峡游”“出境游”等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旅游执法机构与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全年查处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45件,联合查处旅行社租用“黑车”提供营运服务案5起,关停多家旅游购物店。严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游船等服务质量监管,开展星级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月”活动,取消星级21家,撤销A级旅游景区资质8个。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全市旅游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进一步夯实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把景区开放条件评估、安全评估、环境评估等作为A级景区评定的必备条件,持续抓好“平安景区”创建活动。进一步理顺旅游舆情反应、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报送等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微信群等方式,迅速落实各项涉旅安全工作。有序组织“8.8”九寨沟地震我市游客撤离工作,确保了游客安全。国庆期间组织9个暗访组、对22个区县、28个重点景区假日旅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暗访,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有力保障了全市旅游安全稳定大局。

三是全面推进旅游服务工作。开通重庆市旅游投诉热线96111,持续为外地入渝游客提供公益短信服务,方便游客了解旅游消费及维权信息。建立高效顺畅的投诉处理机制,市旅游投诉电话、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均建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和投诉电话并24小时通,保证游客投诉反馈渠道畅通;有针对性地设立渝中区、两江新区、万州区等现场投诉点,向一线延伸服务。进一步优化旅游基本公共服务,2017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69座,较好地满足了游客需求。

四是大力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在重庆市旅游政务网上专门开通“诚信旅游”板块,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名单,方便查询。梳理旅游信用记录目录,整理报送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导游等基础信用信息2万多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功能,强化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将查询信用信息结果纳入招投标、评先评优、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对有不良信用信息的单位、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或者予以重点监管。组织203家旅行社签订《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并予以公布,召开全市旅行社诚信经营培训会,进一步促进旅行社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工作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每月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情况,2017年重庆市旅游局按照规定制定、备案并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单独起草或者联合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等20余件,并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要求集中开展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情况。

二是加强旅游地方标准建设。加快完善旅游业地方标准,2017年制定《全域旅游示范镇(乡)评定要求》《全域旅游示范村评定要求》《乡村民宿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地接导游服务规范》《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指南》《果蔬采摘基地旅游服务规范》等旅游业地方标准,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助推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2017年以来,重庆市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作落实上始终坚持“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和严谨务实的行动自觉切实抓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周一上午学习制度,全年共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32次;扎实抓好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着力推动全局党员干部静下心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地反复学,引导大家从深处学、从实处践、从心里悟,切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研究拟制“1+16”旅游发展政策体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坚持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决策机制,全力打造重庆旅游业发展升级版,努力开启重庆全域旅游发展新篇章新征程。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规定,2017年申报4名具备资格的工作人员成为公职律师,进一步加强旅游法治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2017年,重庆市旅游局累计出动4200余人次,对580余家旅行社(分社、门市部)、52个景区、6个游客集散中心、180个团队及160名导游进行检查,检查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同比增加113%,有效促进市场秩序好转。扎实抓好“不合理低价游”“春季行动”“暑期整治”和“秋冬会战”等专项检查行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常性针对“一日游、周边游”等投诉较多的问题组织进行暗访,强化暑期、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暗访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治市场秩序问题。

二是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照新制定、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先后2次组织全市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充实旅游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人员名单库;分类管理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形成日常监管对象名单库及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库。修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方式,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威慑力。2017年,分别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起到较好效果。

三是严肃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举办旅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加大线索筛查力度,依法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对侵害游客权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2017年,共立案108起,实施旅游行政处罚45件,同比分别增加56.5%、200%;处罚旅行社(分社)35家,比去年增加218%;处罚经营景区的酒店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各1家。全年累计罚没收入108.31万元,同比增加193.8%。全年涉及旅游安全的处罚5起,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1家, 责令10家旅行社停业整顿。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旅游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发布,相关信息在重庆交通广播电台、人民网、华龙网等多家媒体转载播出,引起旅游界及社会的高度关注,不断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倒逼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旅游行业管理指导和行业监督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按照管理、监督职能分设处室,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配合做好市人大《重庆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旅游发展情况调研等工作,认真办理市人大评议法治政府建设意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17年,共接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7件、政协提案55件。人大代表建议47件中,有主办件26件(其中市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1件)、协办件21件;政协提案55件中,有主办件20件(其中市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1件),协办件35件,建议提案办结满意率100%。做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关工作,建立旅游负面舆情处置汇总反馈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及时监控、及时处理、稳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重庆旅游良好形象。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对非涉密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7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2条。及时回应解读相关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新颁布《重庆市旅游条例》的新特点、新内容、我市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情况以及九寨沟地震重庆游客情况、重庆领队何志杰因大象踩踏死亡等重大舆情10余次。坚持每月至少举行1次市旅游新闻发布会,全年与市政府新闻办、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联合举办全市旅游新闻发布会12次,在线访谈活动2次。2017年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7次,其中网络申请16次,信函申请11次,均给予及时回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认真落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处理游客投诉问题。建立高效顺畅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落实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市旅游投诉中心、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共同办理旅游投诉工作体系,进一步畅通游客反馈渠道。定期分类汇总、分析处理旅游投诉热点问题,针对倾向性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及时布置做好防范教育、纠正规范或者开展依法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及时转交区县或者市级相关部门办理部分旅游投诉,通过调查核实、依法提出调解方案、现场调解会等多道流程,力求从源头化解矛盾,2017年受理旅游投诉案件共620件,比去年下降39.22%。转办投诉案件563件,自办案件57件,法定时限办结率100%。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渝旅办〔2017〕40号),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总则》等党内法规、法律,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法总则》《法治中国》《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4次以上,配合市委组织部举办旅游规划、旅游法规专题培训,配合市政府法制办举办旅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12·4”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极大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与法治工作能力。积极参加法治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行政诉讼庭审,2017年,全局103名干部参加网上考试,参加率与通过率为100%;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集中抽考,参加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重庆市旅游局2017年法治工作要点》,布置分解各处室(单位)法治建设任务,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终严格考评检查,有效保障了全年圆满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成立独立的法制机构政策法规处,加强工作人员配置,不断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宣贯工作力度,突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配合相关牵头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三)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保持旅游行政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为全面打造重庆旅游升级版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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