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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1-20

2019年,市文化旅游系统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聚力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公共文化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区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实现全覆盖。建成29个24小时城市书房,“巴渝文旅云”改版上线,平台访问量达到220万次。公共文化物联网升级为群众文化云,完成配送92128场次,服务2175.09万人次。完成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7.2万套,完成无线发射台站改造11座。全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江津应急广播项目作为国家示范项目在全国推广。重庆市级11个公共频道实现高清播出,区县6家广播电视台12个频道实现高清播出。新改建旅游厕所562座。成功举办2019国际博物馆日暨第十届重庆文化遗产宣传月活动,多次举办全市广场舞展演、美术书法摄影联展等公服类活动,全市博物馆接待观众超3000万人次。组织举办文旅融合、乡村文化振兴等培训项目51个。

二是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对我委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条核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公布,全市文化旅游系统保留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136项。其中,行政许可5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确认15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事项20项。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权力六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四级四同”要求编制实施清单。以需求端为导向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通过规范,90%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申报材料平均减少3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间平均减少50%以上。

三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2019年取消市级行政权力10项,向两江新区下放审批权力3项,拟向重庆高新区下放审批权力6项,并做好相应对接工作和办事指南、流程梳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庆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文化旅游类15项、广电类5项、文物类5项共25项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改革。推动201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任务落地,配合开展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全面清理取消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对外资单独设置的准入限制,最终保留201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类事项34项、禁止性事项6项,确保市场准入内资外资标准一致,促进产业发展。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继续压减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力争“一次都不跑”便利化服务工作目标,通过自查、走访调研、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梳理制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整改提升清单,制定8个方面17条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限定整改期限,推动“放管服”改革再出发、营商环境再优化、企业群众办事再提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地方立法。市人大将《重庆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列为2019年审议项目。市文化旅游委结合我市公共文化工作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公共文化地方立法经验,经过立法论证,于5月向市政府报送了《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照立法审查程序,征求了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赴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了调研,召开了有关论证会,同时向社会公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采纳了各方合理意见115条。目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细则》,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做了明确要求,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委印发了《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清理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涉及我委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19年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2件,印发了《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文旅规〔2019〕1号),废止了15件,对涉及机构改革的14件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程序进行了重新印发、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制定党委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中坚持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评估。确立以政策法规处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备公职律师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并聘请法律顾问3名,积极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将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范围,在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业规划、舞台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等领域,已经实现专家咨询常态化。推行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出台了我市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编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三定方案。坚持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完善“四个层面”的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制度。制定《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办案规定》,规范办案流程,严明办案纪律。印发《重庆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办法》《旅游质监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标准。修订《重庆市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坚持把证据材料和各环节的程序类文书录入“监管平台”系统,倒逼办案人员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的规范性。2019年,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8件,同比2018年增加25.9%;依法受理处理旅游投诉案件310件,同比2018年下降10.9%,无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深入开展国家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停播违规广告104条、未备案养生类节目23档。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包车、热门景区景点、旅游厕所、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等专项整治,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创新工作方式,实施“月点评、季通报、年考核”管理新机制。“月点评”以暗访视频播放方式上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反映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突出问题,相关区县和单位当场领单,限期整改,并在次月视频中报告整改情况。“季通报”采取抽查与暗访相结合、资料查阅与日常情况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市场秩序、监管能效、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四项内容,进行扣分式统计,每季末次月,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通报,次年3月底前通报各区县上年度扣分及排名情况。年度督查结果将直接换算成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有关指标成绩。此项机制有效形成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合力,助力全市旅游管理提效、环境提质、功能提升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新推出市文化旅游委政务网,开通2个官方微博和1个官方微信,基于微信公众号打造“惠游重庆”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政务网站考核测评中多次名列前茅。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的通知》,建立常态监管机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每季度定期检测,进一步加强平台运维管理,并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按照新修订的《政府公开条例》推进涉企政策信息上渝快办政策直通车平台,目前我委已上传11条涉企政策信息,确保市场主体对政策找得着、用得上。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支持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所有主办件均与代表、委员见面,听取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的说明和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并把办理结果在网上公开。配合做好市人大《重庆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旅游发展情况调研等工作。广泛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办理市长信箱转办和委主任信箱举报或投诉,均及时明确回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履行对区县文化旅游委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职能,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受理和办理,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认真办理各项涉法涉诉事项。督促落实旅游投诉受理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旅游投诉中心、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共同办理旅游投诉工作体系。规范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程序,通过调查核实、依法提出调解方案、现场调解会等,力争将旅游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突出文化工作特点,加强法治文艺创作宣传。开展2019年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活动,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演出2814场,涉及文艺演出、庙会、读书会、音乐会、主题展览等多种形式,遴选法治建设方面的优秀节目参加,惠及群众超过500余万人。完成了“放歌新时代”春季和秋季送演出进基层活动,组织22个参演艺术表演团体,分赴我市各区县为基层群众送演出1000场,进一步丰富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对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主题公益广告进行重点扶持。共征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什么》等19件法治类优秀公益广告,将《中国古代廉洁四劝》等8件纳入“重庆市公益广告作品库”,提供各级广播电电视台和网络电视台、音视频网站、各类新媒体等免费播出。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全国法治联络员培训,举办全市文化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暨“放管服”改革培训班、全市旅游质监执法培训班,培训全市文化旅游系统负责法治的工作人员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文旅融合发展专题培训、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及旅游从业人员公共培训、重庆市公共图书馆建设培训班、重庆市文物工作业务培训、全市旅游志愿者服务培训班等业务培训等各类法治培训50余次。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12·4”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委系统、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和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委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19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99.76%。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到全市文化旅游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文化旅游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中央和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委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共5部分42项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分别设定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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