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市文化旅游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的战略全局和长远规划,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取得了有效进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年版)》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能,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全渝通办”,确立三级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事项,市级项目全面上线运行。完成区县文化旅游网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上下“一套标准”。实行“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创办时间大幅缩短。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在自贸区试行“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推行“证照分离”。7月1日起,“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我市全面启用,出境社团队信息填报及电子旅游合同存档等工作均可通过平台完成,有效节约了企业办事成本,同时有利于管理部门全过程监管。建立文化产品和经营主体“黑名单”“警示名单”“红名单”数据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地方立法,3件文化旅游领域地方列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订3件地方文化立法生态文明建设和放管服条文。加大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新法的力度,陆续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立法成效不断呈现。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报送备案审查《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印发〈重庆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全过程动态管理。坚持立改废并举,开展了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立法专项清理,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地方文化立法进行修改。开展涉及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确立以政策法规处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备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在修订《市文化旅游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市文化旅游委工作规则》等制度中坚持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评估。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以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将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舞台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全域旅游、文物保护等领域,已经实现专家咨询常态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涉重庆旅行社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中国国际智博会期间旅游市场秩序,采取分区划片、市区联动、分组实施的方式,扎实开展大检查大执法活动。组织暗访工作组对重要景区尤其是网红景点进行了暗访检查并督促整改,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开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对涉旅企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确保了行业安全稳定。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改完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随机抽查依据、内容,规范随机抽查检查行为,坚持“逢办必查、触发留痕、联合奖惩和案例报送”。对文化旅游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加强企业、从业人员诚信培训教育,不断推进文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制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支持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所有主办件均与代表、委员见面,听取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的说明和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并把办理结果在网上公开。广泛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了网站面向公众的服务职能,改版了委公众信息网,优化网站结构、充实内容、完善功能。加强重庆文化、山城通、重庆文物等微信公众号和重庆市文化旅游官方微博建设,关注人数不断增加。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履行对区县文化委、旅游局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职能,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受理和办理,认真办理各项涉法涉诉事项,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坚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处理游客投诉问题。督促落实旅游投诉受理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旅游投诉中心、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共同办理旅游投诉工作体系。规范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程序,通过调查核实、依法提出调解方案、现场调解会等,力争将旅游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举办2018年全市文化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暨“放管服”改革培训班、全市旅游质监执法培训班,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进行法治培训,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内容安全审核培训、旅游部门及乡镇领导旅游安全监管培训班、全市旅行社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出境游旅行社管理人员、2018年全市旅游志愿者服务培训班等业务培训等各类法治,共计5000余人次。组织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千万市民学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超额完成参赛任务。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把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等内容,作为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学习的重要议题,有效提升了文化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化工作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综合运用各类文化形态、文化载体,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分别设定考核标准,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加强考评结果运用,有效发挥了依法行政考评的评价、引导、督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