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奖项设置条件和要求组织游客旅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足额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合法经营的旅行社。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评审及兑付的具体流程为:申报单位提交资料—责任单位汇总并初审—招标确定专业审计机构复核—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市文化旅游委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文化旅游委将向责任单位发出《拨付通知函》—责任单位将审定的奖励资金兑付给受奖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
如审核后应奖励总额超过预算额度,则受奖励单位按本单位应奖励额占应奖励总额的比例乘以预算额度计算奖励。
行程线路中在昌都市城区过夜住宿1晚以上的,可以认定走317线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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