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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6-10-11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市文化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了全委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委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委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主任汪俊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梅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部门分类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坚持把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的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委特别是社会管理的政策、公益建设项目及进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情况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将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形式,强化载体建设。
    (一)信息报送。推动《重庆文化简报》改版,改版后取消单条信息编发,推行多条信息综合编发,开设领导批示、要情通报、直属单位工作动态、区县工作动态、基层声音5个版块。全年共编辑采写政务信息2348条,编发《重庆文化简报》282期,编发《重庆文化信息》上报288期。其中:被中宣部采用9篇(条),国办采用5篇(条),文化部采用23篇(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采用12篇(条),市委采用39篇(条),市政府采用68篇(条),市政府网采用52篇(条),委门户网站采用815篇(条)。政务信息工作在全国文化厅局排名第9位、市委宣传部排名第1名。《我市城市电影票房增长迅速》、《我市动漫产业发展良好但仍须重视四个问题》、《壹秋堂夏布和綦江农民版画入选2014年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等10篇专报信息分别得到黄奇帆、燕平、谭家玲等市领导的表扬性批示。
    (二)门户网站。2014年,我委对门户网站在优化结构、充实内容、完善功能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服务能力大幅提升。门户网站已发展成为拥有6个一级栏目、38个二级栏目、48个三级栏目,涵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信息,面向市民的公平、公正、便民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全年网站访问量达6.8万次,比2013年提升11.8%;网站浏览量达20.8万多次,比2013年提升17.9%。通过加强信息采集、开设网上审批专栏、规范公开信箱管理,便民信息专栏,全面发挥了网站面向公众的服务职能。
    (三)行政审批。为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完善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了行政审批大厅,将全委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大厅,实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并在醒目位置公开了审批大厅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办事流程、咨询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办件者的监督。审批大厅通过明确权责、统一流程、规范程序,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实现了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审批大厅始终坚持“一个窗口”对外,行政审批项目基本实现了统一接件、出件。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474件(其中文化类225件、新闻出版类163件、广电类85件、文物类1件),已办结433件,办结率91%,无一例投诉或逾期办理的情况。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行政权力清理,取消审批项目4项,下放审批项目2项,保留市级终审审批事项59项,重新建立项目库,逐项编制审批项目流程图表,并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全年在行使行政权力方面未出现办事久拖不决、相互推诿、服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存在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完善制度,确保规范有序公开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实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委机关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需经拟办部门承办人、负责人、信息审查部门承办人、负责人(重要信息需委分管领导审批)至少4人审查通过后,方予以发布。既坚持了公开原则,又规范了审查流程。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运作模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而且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公开实效
    政务公开是机关行政管理活动长期存在的一项制度性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常抓不懈。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的形式,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全面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找出不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有据可依。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委同志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充分发挥委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将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真正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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