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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05-28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

根据任务分工,办公室负责统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我委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4787条(包括工作要闻、通知公告、行业动态、执法动态等);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重庆市政府网站)公开385条;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550条,粉丝突破223万;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223条,粉丝数量近100万。

2.回应解读情况。2018年,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480元港澳游被关小黑屋”“2018年绿叶集团精彩港澳游”“游客下跪拜客车”“6.15央视曝光云南不合理低价游”“俄罗斯假球票事件”等热点舆情。单独或与市政府新闻办、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16次,参加“阳光重庆”在线访谈活动2次,回应市民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切点。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截目前,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4.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我委未发生行政复议,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

5.举报投诉情况。2018年,市旅游投诉中心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部门规章)受理旅游投诉案件共348件,同比减少239件、下降40.72%。其中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12301系统)来件241件,同比减少201件、下降45.48%;市旅游投诉中心接件(含来信来访件、邮箱件等)72件,同比减少30件、下降29.41%;通过市政府公开电子政务系统(含信箱、政府公开电话等)来件35件,同比减少8件、下降18.6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原市文化委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完成,并于2018年3月初正式上线运行。门户网站已发展成为拥有7个一级栏目、39个二级栏目,涵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信息,面向市民的公平、公正、便民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全年网站访问量达12万余次,网站浏览量达40万余次。通过加强信息采集、开设网上审批专栏、规范公开信箱管理,便民信息专栏,全面发挥了网站面向公众的服务职能。原市旅游委按照《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中网站内容设置要求,对市政务网进行了改版升级。一是首页增设了3个小窗口,分别是【工作动态】【八面来风】和【热门景点】,增加了信息量;二是根据我委机构调整情况,对【智慧旅游】【境内促销】【境外促销】等相关栏目进行了合并,版面布局和信息分类更为科学合理;三是关闭了【区县网群】【建设动态】等极少使用和链接打开显示为空白页的僵尸栏目。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委共接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3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5件、政协提案127件。人大代表建议中,有主办件59件、协办件46件;政协提案中,有主办件53件,协办件74件。现已按时完成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同步将复函电子文档上传至市人大、市政协网络办公系统。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对答复结果的反馈意见来看,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执行还不够好,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还不强、深度还不够、内容还不够全面等问题,在一定程度有所表现。三是网上办事功能较弱。网站服务性和互动性不强,公开方式相对单一化、陈旧。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针对出台的重要文件、重大旅游政策、规划方案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组织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传递权威信息,积极释放政策信号。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大对行政决策、财政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等领域公开力度,推动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积极推进统计公报、行业标准公开,为旅游行业和公民提供权威信息。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三)进一步健全舆情工作机制。围绕重要政策、重大举措、重点活动和突发事件,持续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妥善加强应对涉旅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各类涉旅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准确发声,更好把握舆论主导权。

(四)进一步增强网上服务功能。根据处室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以门户网站为渠道,提供便民服务,通过网站“在线访谈”“网站信箱”“调查问券”等互动栏目的建设,使民众充分了解重庆旅游的各项情况,在网上行使民主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委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及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答复规范化程度,避免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全力提升互联网时代和信息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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