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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文化旅游委切实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氛围

日期:2021-08-04

一是开展社会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日以及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海报、资料和设置咨询服务台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开展业主培训。每季度组织全区各文化综合市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各场所签定《守法经营责任书》,努力促进各场所进一步树立了“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了健康规范与平安和谐的文化综合市场环境。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12318”和“023-44574318”文化综合市场举报电话,向200余家场所免费发放《文化综合市场信息公示栏》(内含举报电话和网吧、歌厅行业“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等工作提示),在5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和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张贴《安全责任公示牌》(内含举报电话),提高了全区文化综合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各场所守法经营的知晓度,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的参与度,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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