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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念好“三字经”确保文化遗产安全

日期:2022-09-14

一是“严”字当头,建章立制强监督。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巫溪县人民政府与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32份,制定《巫溪县文物安全检查与行政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37处,划线率达到100%。

二是“勤”字当家,履职尽责抓排查充分利用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和工作提醒76次,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到大宁河沿线开展汛期文物安全排查8次,重点围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宁盐场、国家非遗项目巫溪嫁花非遗展厅、龙凤工艺品等市级非遗工坊(传习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5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处,设置大宁盐场消防栓1处、消防水池2处,确保文化遗产安全。

三是“实”字引领,细化措施见成效。持续开展全县文物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根据属地单位文物安全自查情况,建立全县文物安全问题台账,重点针对文物本体保护现状、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设备、日常用火用电等情况开展整治,真督实战坚决啃下“硬骨头”,反复“过筛子”回头看,动态台账管理确保挂账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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