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倡导的“新时代精品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创新创优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守正创新,“用心、用情、用功”创作生产推出更多更好具有时代气息的优秀节目,市文化旅游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引导扶持工作。为做好节目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8日起至6月20日止。
二、申报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做好本辖区参评节目的组织申报,初审后报市文化旅游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负责所属频率频道申报工作,经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市文化旅游委。
三、申报名额
各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可申报1—2个节目;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所属各频率频道可申报1—2个节目。
四、申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
五、报送材料
(一)创新创优节目申报表一式10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1份;
(二)创新创优节目文案资料10套及WORD格式电子版1份;
(三)最近播出的2期节目未压缩的音视频文件(视频格式MPG4,音频格式MP3,以移动硬盘或U盘拷贝);
(四)其他可供评审委员会了解掌握节目的相关资料。
申报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节目的版权、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自荐初评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与市文化旅游委广电节目内容管理处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处理自荐、初评及材料报送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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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喜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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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