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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08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推进我市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在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注重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园区(基地),按照《重庆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我市将开展2020年重庆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园区(基地)均可申报市级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二、申报流程

委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的委属单位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对各分管领域申报的企业、园区(基地)进行通知、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交委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市版权局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报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概况,在版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二)申报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如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许可的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三)重视版权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版权保护工作制度、《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正版软件授权书等。

(四)申报单位须填写《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申报表》。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按照《重庆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要求,如实准备申报材料,完整准确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二)委属各申报单位、机关相关处室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推荐意见报委办公室。

联系人:薛峰;联系电话:60391380;电子邮箱:445660067@qq.com。

 

附件:

1.重庆市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表.docx

2.重庆市版权示范单位申报表.docx

3.重庆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pdf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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