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20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市级专业文艺院团:

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艺发〔2020〕78号),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实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市参评作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百年百部”创作计划。该计划重点扶持大型新创舞台艺术作品,2018年1月至2021年10月首演或计划首演的作品均可申报。每个区县、市级专业文艺院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2部(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首演的作品1部、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首演或计划首演的作品1部)。

(二)“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该计划重点扶持优秀保留剧目和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2017年12月创作、复排的大型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均可申报。每个区县、市级专业文艺院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1部。

(三)“百年百项”小型作品创作计划。该计划重点扶持小型新创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木偶、皮影、杂技作品等,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首演或计划首演的作品均可申报。每个区县、市级专业文艺院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

文化和旅游部目前实施的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时代交响——中国交响音乐作品创作扶持计划、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等所评选出的重点扶持作品,将直接列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

二、申报材料

(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表》2份(详见附件2)。

(二)已经上演的作品,报送高清视频2份(存储在U盘里),有节目单的,报送节目单3份。尚未上演的作品,已有剧本或详细剧本大纲的,报送剧本或详细剧本大纲11份;无剧本的,报送作品详细报告2份,含作品主题、架构、艺术特点等。

(三)申报表、剧本(或详细剧本大纲)、作品详细报告电子版通过U盘一并报送。

(四)组织申报的单位填写《“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作品汇总表》2份(详见附件3),每个计划类别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列。

(五)申报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的,须提供省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申报方式

(一)市级专业文艺院团直接向市文化旅游委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地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须于2020年7月2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寄达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由市文化旅游委择优推荐上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联系人:骆雪婷。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电话:67705061、15213149474。

附件: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工作方案.docx

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表.docx

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作品汇总表.docx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