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引导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2022年,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创作推出了一批在思想内涵、艺术呈现、表现形式上具有较高水准的优秀节目,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聚焦主题主线,创作播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节目。近期,市文化旅游委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引导扶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6月20日。
二、申报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做好本辖区参评节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负责所属频率频道申报工作,经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
三、申报名额
各区县(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可申报1—2个节目;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所属各频率频道可申报1—2个节目。
四、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
五、报送材料
(一)创新创优节目申报表一式6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1份;
(二)创新创优节目文案资料6套及WORD格式电子版1份;
(三)2022年内播出的2期节目未压缩的音视频文件(视频格式MPG4,音频格式MP3,以移动硬盘或U盘拷贝);
(四)其他可供评审委员会了解掌握节目的相关资料。
申报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节目的版权、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及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自荐初评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申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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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秦莉13072388138 王喜泉67705653
电子邮箱:387723069@qq.com
报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28楼
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 秦莉
附件:重庆市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申报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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