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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物局关于同意重庆存真阁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文物商店的批复

日期:2024-06-19

渝文物〔2024〕161号

重庆市文物局

关于同意重庆存真阁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文物商店的批复

重庆存真阁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取得文物商店经营资质的申请》及相关申报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取得文物商店经营资质。

线下经营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路2号C幢4楼401

线上经营地址:抖音号“存真阁文物商店”,cunzhenge311

二、文物商店设立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诚信经营。

三、认真做好文物购销记录并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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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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