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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27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音乐事业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1月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为做好我市参演作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演安排

(一)展演:主办单位从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民族乐团,遴选职业、非职业民间乐种组合参加展演。

  (二)主题研讨与“一团一评”:组织民族音乐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艺术家,结合参演乐团与乐种组合的整体情况,围绕民族音乐创作和发展进行座谈和研讨。

  (三)巡演及下基层演出:组织优秀民间乐种在江苏省内巡演,组织民族乐团到无锡市及周边演出。

(四)民族音乐艺术讲座:面向公众举办公益性民族音乐艺术讲座。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民族乐团参演人数不超过80人。乐团所申报的作品应为2021年6月以来组织创作并首演的民族管弦乐作品,所含曲目70%以上应为原创或创新改编。

(二)每支民间乐种组合参演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15人。乐种类型不限。每个民间乐种组合报送2首曲目,曲目类型包括传统、原创或改编,具有鲜明的地方乐种特色,演奏乐器应为中国民族乐器。每首曲目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申报程序

市级民族乐团直接向市文化旅游委申报;其他民族乐团、民间乐种组合通过所在地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各单位须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寄达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由市文化旅游委择优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民族乐团、民间乐种组合)申报表1份;

2.近期高清演出视频1份;

3.电子版演出剧照2张;

4.汇总表1份;

5.申报表、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与演出视频、剧照通过同一U盘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团体颁发优秀证书。

(二)参演团体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主办单位将给予一定补贴。

(三)参演团体须确保所申报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参演作品的演出、录制,以及包括网络演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为参演乐团和民间乐种组合提供有力保障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微

地  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电  话:023-67705061


附件:1.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民族乐团)申报表

2.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民间乐种组合)申

报表

3.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民族乐团)申报汇

总表

4.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民间乐种组合)申

报汇总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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