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批)建议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更好地保护和培育文化生态,市文化旅游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重庆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创建工作。按照《重庆市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渝文旅规〔2023〕1号),在区县申报的基础上,我委经过资料审核、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重庆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批)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化旅游委书面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市文化旅游委非遗处;联系电话:023-67701917;邮编:401123。
附件:重庆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批)建议名单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重庆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批)
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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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申报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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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渝文化(渝中、沙坪坝、九龙坡、巴南、江津、合川、梁平)生态保护实验区 |
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梁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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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刻文化(潼南、大足)生态保护 实验区 |
潼南区、大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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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渝古道(永川)文化生态保护 实验区 |
永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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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娄山(南川)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南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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