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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换发2025版导游身份标识卡的通知

日期: 2025-11-19

各导游协会、旅行社、导游: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版电子导游证启用和导游身份标识卡申领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市场发〔2025〕16号)要求,我市换发2025版导游身份标识卡(以下简称“新版标识卡”)将分为集中换发和日常制发两个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换发

(一)换发对象

我市持证导游(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证状态为“正常”)。

(二)换发形式

以导游证注册机构(导游协会或旅行社,以下简称“注册机构”)为单位领取,注册机构负责发放本机构导游身份标识。持证导游在注册机构领取,无需前往市文化旅游委办理。

(三)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根据导游数量分布,整体顺序为先导游协会,后旅行社。

(四)注册机构领取要求

1.注册机构派专人领取(以下简称“领取人”),领取人提供盖有注册机构公章的《派遣函》(附件1)纸质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现场身份核验用)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办理地点)领取本机构新版标识卡。我委核验领取人身份(必要时联系协会或旅行社),收取核对《派遣函》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确认无误后,领取人领取本机构全部新版标识卡并签字确认。

2.请各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善本旅行社的“经营管理人员”“紧急事件联络人”“计调人员信息”等信息,以免在身份核验过程中,无法有效联系到旅行社知情人。

3.各导游协会请保证沟通渠道畅通,市文化旅游委制卡完成后及时通知协会领取。2025年12月25日起,各旅行社可前往办理地点领取新版标识卡,建议提前电话联系后再前往领取。

(五)注册机构发放要求

为保障导游正常执业,请各注册机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新版标识卡向本机构持证导游发放到位。发放前,注册机构务必按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本机构的持证导游信息,对新版标识卡进行核对,发现信息已更新、多印、漏印等情况,需做好记录,留存有误的新版标识卡,避免将错卡发放给导游。

(六)注意事项

1.新版标识卡包含:导游等级、照片、姓名、姓名拼音、导游证号、语种、注册机构(协会或旅行社)、有效期限、所属旅游部门等信息。当前正开展新版标识卡整体批量制卡工作,由于我市导游证持证人数多,制卡期预计将持续1—2个月。在此期间,由于同步办理导游证的申领、换发、变更等事项,可能导致新版标识卡增加、减少或卡面信息变化。旅行社领取新版标识卡时,如误差数量较少(原则上3张以内)、能现场处理且不影响他人办事的,领取人本人可现场填写《集中换发期补换证申请》(附件2),退回误差卡片并开展现场处理补正。如不具备现场受理条件,参照本通知日常制发流程,我委及时予以处理。

2.为提高工作效率,注册机构需一次性领取全部新版标识卡,不接受同一机构拆分多次领取和导游个人直接领取。

3.旧版导游身份标识无需交回,请各导游妥善保管或销毁,避免遗失和冒用给导游执业带来风险。2026年1月1日起,旧版证件自动失效。

4.集中换发阶段,每张新版标识卡配卡套挂绳一套,请注册机构特别是导游数量较多的注册机构自带包装领取。注册机构需向导游一并配发卡套挂绳。

二、日常制发

(一)补换发对象

因新申领、换证、信息变更、遗失等原因需要补换发新版标识卡的导游。

(二)补换发形式

以注册机构为单位办理。

(三)办理时间

2026年1月1日后。

(四)办理流程

注册机构派专人办理(以下简称“办理人”),提供办理人身份信息、拟补换新版标识卡的导游信息等内容,填写《导游身份标识卡办理表》(附件3),加盖注册机构公章后,将扫描的pdf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WFWZX63235011@163.com。市文化旅游委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制卡,制卡完毕后联系办理人,办理人携《导游身份标识卡办理表》盖章纸质原件,在办理地点签领制发的新版标识卡。如有需退回的旧卡须一并退回。办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

(五)注意事项

1.需要退回旧卡的情况包括:导游证信息变更、到期换证,导游证注销等。除通过导游资格考试后第一次办理导游证的情况外,其余情况均只提供新版标识卡,不提供卡套和挂绳。导游证注销的,导游可直接将身份标识退还至办理地点,也可交由注册机构代为退还。

2.请办理人现场核对制作的新版标识卡与提交的《导游身份标识卡办理表》是否相符,如因导游证信息变化等情况造成新版标识卡与实际不符的,参照集中换发阶段现场处理的流程和条件,可现场处理更换。核对情况以办理人签字为准。

3.市文化旅游委将收取《导游身份标识卡办理表》盖章纸质原件,建议注册机构自行存档《导游身份标识卡办理表》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导游身份标识是包含导游姓名、证件号码等导游基本信息,便于旅游者和执法人员识别身份的工作标牌。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等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同时,旅游者也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因此,请导游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导游身份标识,不出借、不冒用导游身份标识。各注册机构要及时处理导游身份标识日常制发的相关申请,确保导游身份标识信息准确,便利导游执业。

2.各注册机构要高度重视新版标识卡申领换发工作,加强对本机构导游的教育管理。同时,在导游证审批中注册机构的操作环节,各注册机构要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审核,提高上报质量。

3.严禁任何组织、个人通过导游身份标识卡申领换发工作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7701561、63011632。

旅行社完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可自主通过平台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属地区县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zwykb.cq.gov.cn)、各区县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

附件:1.派遣函

2.集中换发期补换证申请

3.导游身份标识卡办理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抄送:各区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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