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广新局、旅发委,市文化旅游委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部署,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经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工作组联席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现将《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
2.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2021年重点实施项目一览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决策部署,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共同提出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
一、做好规划编制
(一)深化完善川渝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工作机制,发挥专项工作组重要协调作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每月报送信息简报。(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划指导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
(二)编制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编制《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共同研究提出涉及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大改革恳请支持事项,对标国家规划,分别编制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划指导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处)
(三)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省县域集成改革试点省级支持事项。(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规划指导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财务处,省文物局文保处、博物馆处、考古处)
二、深化品牌打造
(四)办好重点节会活动。共同举办第五届川剧节、成渝地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及产品采购大会;重庆邀请四川参加第七届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2021年重庆(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世界大河歌会;四川邀请重庆参加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四川省第十二届乡村文化旅游节、第八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共同办好首届巴蜀合唱节。(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宣传推广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市场拓展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公共服务处)
(五)打造巴蜀文化旅游线路。重点包装巴蜀古遗址文化探秘线路、长江上游黄金水道生态旅游线路、石窟石刻艺术世界遗产线路、巴蜀古道文化旅游线路、巴蜀非遗旅游线路、成渝古道文化旅游线路、大嘉陵江山水人文旅游线路、长征主题红色旅游线路等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市场拓展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六)川渝文旅部门牵头,会同相关市(州、区、县)及重点文旅企业,共建“巴蜀文化旅游推广联盟”,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探索开行成渝旅游专列,推动两地资源共享、游客互送。(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
(七)川渝文旅部门共同策划,适时推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形象宣传片。(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宣传处)
(八)联合推广巴蜀文化旅游国际旅游精品。组织两地旅行社互相采风,设计涵盖两地核心资源和国际品牌的巴蜀文化旅游产品线路。借助国际性展会赛事等平台,扩大长江三峡、九寨沟、武隆喀斯特、都江堰—青城山、峨眉山—乐山大佛、三星堆—金沙、三国文化、大足石刻、铜梁龙舞、自贡彩灯等国际旅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国际合作交流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九)加快推进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长江音乐厅、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天府文化旅游中心)等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基建办,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
(十)举办“川渝乐翻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艺节目交流展演”,联合开展“川渝群众文化业务干部技能大培训大比拼”、“川渝地区公共图书馆业务技能大比拼”等活动,组织开展川渝乡村文旅能人、文旅志愿者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十一)持续推进川渝城市群无障碍旅游合作。联袂打造“智游天府”和“惠游重庆”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互通共享及跨平台核验认证机制,进一步扩大“一码”游览川渝两地景区、场馆范围,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导客引流。(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科技与大数据处)
(十二)实施川渝“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动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工程;推动建设川渝统一公共数字文化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公共数字文化资源联动共享。(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十三)实施巴蜀特藏文献保护研究利用工程。建立巴蜀古籍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川渝两地在巴蜀特色文献方面共建共享,四川省图书馆、重庆市图书馆、成都图书馆联合推出川渝坊刻曲本目录与图录。(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十四)加强人才交流培训。开展成渝地区文旅系统人才和文旅能人培训,设立非遗保护联合专家组,推动资源共享、经验共鉴。(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人事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人事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革命文物处)
四、开展艺术交流
(十五)联合开展“川渝双城艺术季”活动。以川渝话剧双城季、曲艺交流等艺术活动为基础,进一步拓展话剧、川剧、歌舞、音乐、曲艺等艺术领域的合作。组织川渝省级专业艺术院团,联合创编“成渝地·巴蜀情”主题文艺晚会,献礼建党100周年。(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十六)举办系列展览。推动两地博物馆、图书馆联合举办“第二届巴山蜀水文创精品展”、“走进长江文明·巴文化展”(暂定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文献巡展”等系列展览。(责任单位: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十七)建立艺术精品剧目联合创作和交流演出机制。加强川渝艺术院团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深度融合川渝两地川剧骨干力量,共同传承经典。支持优秀剧目开展川渝两地巡演活动。(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十八)推动“川渝演艺联动机制”建设。双方利用院线联盟在剧目引进、本地剧目推广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深化合作。(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五、推进非遗工作
(十九)深化两地非遗保护合作。强化非遗保护机构合作机制,设立非遗保护联盟,推动两地非遗保护资源库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二十)加强同根同源非遗重点项目保护。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两地传统工艺工作站基于同根同源非遗项目开展保护利用和传承创新,联合开展夏布、川菜、蜀绣、年画等项目调研,在设计制作和产品销售方面进行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二十一)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系统梳理巴蜀传统文化根脉,开展长江流域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探索和合作。推动两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在两省市相邻地域试点开展非遗特色小镇和特色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二十二)开展非遗宣传展示。策划举办非遗过大年、年画重回春节等活动。支持市(区)、县两级结合文旅节会、民俗活动开展巴蜀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六、加强文物保护
(二十三)推进重点文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川博物院新馆、罗家坝遗址博物馆、江口沉银遗址博物馆、三星堆博物馆新馆等重点文博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考古处)
(二十四)联合召开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会。(责任单位: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革命文物处)
(二十五)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重庆段)、红岩文化公园、川陕片区红色文化公园、城坝、罗家坝遗址公园、龙骨坡古人类遗址公园、重庆开埠文化遗址公园等重点文博项目建设,举办川渝中共早期留法勤工俭学革命家革命历程学术研讨会。(责任单位: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博物馆处、考古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规划指导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革命文物处)
(二十六)推动川渝石窟保护展示。重点推进潼南千佛寺、大足石刻宝顶山大佛湾、南岸弹子石摩崖造像、江津石门大佛寺摩崖造像、大足石刻北山168窟和安岳石窟、乐山大佛、荣县大佛等保护利用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考古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二十七)加快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开展巴文化遗址、盐文化遗址、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遗址考古调查与研究。(责任单位: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文保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七、推动文旅产业发展
(二十八)开展项目策划包装推介。联合举办1-2期巴蜀文化旅游产业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及扩大内循环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推介会,积极为川渝文旅企业合作搭建平台。指导川渝各地借鉴东郊记忆、二厂文创公园等成功案例经验,探索引资改建闲置厂区厂房、闲置老旧建筑,打造城市消费品牌。(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二十九)推动新型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川渝两地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园建设。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和文旅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联合争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文化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推进中国博物馆小镇(安仁)建设。(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三十)打造川渝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合作示范区。以川渝毗邻地区合作为突破,推动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遂潼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等区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合作,打造一批川渝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合作示范区,在统筹区域产业布局和要素资源配置,协同出台支持政策和协同建设重大项目等方面率先破题,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协调发展局面。(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八、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十一)开展川渝两地旅游星级饭店标准实施的交流工作,共同促进两地旅游饭店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资源开发处)
(三十二)建立两地旅行社和导游交流合作机制。共同促进两地旅行社规范经营及导游服务质量和技能水平提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
(三十三)推动落实川渝两地共建文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案件协查协办机制,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处)
(三十四)全面细化《四川省—重庆市旅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各项内容,构建两地旅游质监执法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处)
附件2
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2021年重点实施项目一览表
根据重点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确定2021年重点实施项目42项。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项目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编制4个规划 |
1.配合文旅部编制《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划指导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处 |
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委机关相关处室 |
6月 |
2 |
2.编制《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四川区域)建设实施方案》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划指导处 |
厅机关相关处室(局) |
7月 | |
3 |
3.编制《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重庆区域)建设实施方案》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处 |
委机关相关处室 |
12月 | |
4 |
4.编制《四川省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专项规划》 |
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博物馆处 |
厅机关相关处室(局) |
12月 | |
5 |
实施7项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 |
1.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重庆段)建设,开工建设重庆红军长征纪念馆,完成綦江红一军团司令部旧址等重点保护展示项目,实施石壕红军烈士墓、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提档升级。推进泸定桥等核心展示园和重点项目建设。 |
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博物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革命文物处 |
四川泸定县文旅局,重庆綦江区、酉阳县、城口县、黔江区、秀山县、石柱县、彭水县文旅委 |
12月 |
6 |
2.推进川陕片区红色文化公园建设,修缮开放城口县红一军团红二团古佛洞红军生活旧址等重点革命文物;实施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提档升级项目;编制完成红色文化公园建设规划,推进通江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保护展示等重点项目,举办川渝中共早期留法勤工俭学革命家革命历程学术研讨会 |
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博物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革命文物处 |
城口县文化旅游委、巴中市文旅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广安小平故居管理局 |
12月 | |
7 |
3.推进中国博物馆小镇(安仁)建设,完成大匠之门文化中心、建川博物馆综合馆、安仁云集、锦绣安仁提升、南岸房车营地等项目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
成都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大邑县人民政府 |
12月 | |
8 |
4.推进龙骨坡古人类遗址公园建设,完成A点保护棚建设工程、遗址公园设计方案报审。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
巫山县文旅委 |
12月 | |
9 |
5.推进城坝、罗家坝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编制城坝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推进重庆开埠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完成开埠历史文化博物馆文物和展品征集、修缮和布展,实现博物馆开放运营。 |
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革命文物处 |
四川省相关市(州)文旅部门,重庆市地产集团 |
12月 | |
10 |
6.推进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完成遗址祭祀区考古发掘。推进潼南千佛寺、大足石刻宝顶山大佛湾、南岸弹子石摩崖造像、江津石门大佛寺摩崖造像、大足石刻北山168窟等保护利用重点项目。 |
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
大足石刻研究院,南岸区、江津区潼南区文旅委 |
12月 | |
11 |
7.推进安岳石窟、乐山大佛、荣县大佛等保护利用重点项目 |
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考古处 |
相关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2月 | |
12 |
推进8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推进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完成主体工程。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处、公共服务处 |
12月 | |
13 |
2.推进长江音乐厅建设,完成方案国际征集。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处、艺术处 |
12月 | ||
14 |
3.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天府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完成省文化演艺中心和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1、3号楼主体工程建设。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基建办 |
12月 | ||
15 |
4.推进四川博物院新馆建设,开展四川博物院新馆建设前期工作。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划指导处、财务处、基建办;四川省文物局综合处 |
12月 | |
16 |
5.推进巴文化遗址博物馆建设,完成罗家坝遗址博物馆主体建设及陈列布展工作,并对外开放。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
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达州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12月 | |
17 |
6.推进江口沉银遗址博物馆建设,完成建筑主体封顶;完成展陈大纲撰写工作。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
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眉山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12月 | |
18 |
7.推进三星堆博物馆新馆建设,完成概念设计方案选定并进行深化设计;完成初设方案和经费概算;完成新馆建筑主体工程招标。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
四川省文物局考古处,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12月 | |
19 |
8.推动四川省图书馆、重庆市图书馆、成都图书馆“一卡通”工程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
四川省图书馆、重庆市图书馆、成都图书馆 |
11月 | |
20 |
举办12个节会活动 |
1.共同举办第五届川剧节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
四川省川剧院、重庆市川剧院 |
12月 |
21 |
2.共同举办成渝地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及产品采购大会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
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图书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市图书馆 |
10月 | |
22 |
3.举办第七届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
12月 | |
23 |
4.举办2021年重庆(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
12月 | |
24 |
5.举办世界大河歌会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
万州区文化旅游委,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
10月 | |
25 |
6.举办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 |
待定 | |
26 |
7.举办四川省第十二届乡村文化旅游节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
待定 | |
27 |
8.举办第八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 |
待定 | |
28 |
9.举办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成都市文广旅局、四川省非遗保护中心,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非遗中心 |
9月 | |
29 |
10.共同举办首届巴蜀合唱节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
南充市文广旅局,四川省文化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5月 | |
30 |
11.召开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会 |
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革命文物处 |
10月 | |
31 |
12.召开巴蜀文化旅游产业精品项目推介会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
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
6月 | |
32 |
成立2个联盟 |
1.共同成立“巴蜀文化旅游推广联盟”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 |
厅机关相关处室、委机关相关处室 |
4月 |
33 |
2.共同成立“川渝非遗保护联盟”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四川省非遗保护中心、重庆市非遗中心 |
9月 | |
34 |
举办3个重点展览 |
1.共同举办“第二届巴山蜀水文创精品展”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
四川博物院、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等 |
5—6月 |
35 |
2.共同举办“走进长江文明·巴文化展” |
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
川渝各有关博物馆 |
10月 | |
36 |
3.共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文献巡展”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
四川省图书馆,重庆市图书馆,川渝两地公共图书馆 |
8月 | |
37 |
开展4项走廊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
1.联合推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形象宣传片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宣传处 |
12月 | |
38 |
2.联合开展“川渝话剧双城记”活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
四川人民艺术剧院、重庆市话剧院 |
10月-11月 | |
39 |
3.举办“成渝地·巴蜀情”献礼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
重庆歌舞团、四川省歌舞团 |
6月 | |
40 |
4.组织非遗过大年活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四川省非遗保护中心、重庆市非遗中心 |
2月 | |
41 |
组织开展2项人才交流活动 |
1.联合开展“川渝群众文化业务干部技能大培训大比拼”“川渝地区公共图书馆业务技能大比拼”活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 |
四川省文化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川渝两地区县文化馆 |
12月 |
42 |
2.组织开展川渝乡村文旅能人、文旅志愿者交流活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人事处,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处、人事处 |
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