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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21-11-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部署,强化重庆和四川两地文物保护利用合作,联合挖掘巴蜀文物资源的突出价值和丰厚内涵,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标

重庆市文物局与四川省文物局加强协作,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合作,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新路径,推进两地文物事业协同发展,联合打造推介一批具有浓郁巴蜀特色的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力争创建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合作重点

1.共同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落实《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协议》,加强重庆和四川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共同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立共享的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合作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川陕苏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联合组建红色文化公园宣传联盟,开展红色文化公园整体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

2.合作开展巴蜀考古重大研究项目。合作开展巴文化遗址和蜀文化遗址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强化以考古为基础的多学科综合研究,共同推动“巴蜀考古”“西南夷考古”纳入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

3.共同开展石窟文物保护展示。联合实施石窟寺及石刻文物保护利用,加强重庆大足石刻、四川安岳石刻等重点石窟文物的研究交流,共同提升两地石质文物保护、研究、修复水平。支持大足石刻研究院发挥专业优势,联合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建设中国南方石质文物保护科研基地。

4.共同开展丝绸之路南亚廊道和蜀道文化线路保护利用。加强丝绸之路南亚廊道和蜀道线性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研究、文物保护利用合作,联合推动线路整体保护及道路相关配套设施和相关联遗存保护展示。

5.共同开展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遗址保护展示。合作开展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遗址资源调查研究,联合实施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遗址重点保护工程,共同开展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遗址保护展示,推动重庆钓鱼城遗址与四川相关遗址联合申遗。

6.联合开展盐文化遗址保护展示。合作开展盐文化遗址资源调查与研究,联合实施盐业遗迹、盐业古镇、盐业古道等重要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推动两地盐文化遗址联合申遗。

7.联合推动巴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加强两地巴文化遗址保护展示合作,联合推动重庆涪陵小田溪战国墓群、冬笋坝遗址和四川罗家坝遗址、城坝遗址等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推动形成两地巴文化遗址的集群效应和联动效应。

8.共同开展三国文化保护传承。加强两地三国文化遗存调查研究,联合编制保护利用规划,建立互通共享的三国文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构建重庆-四川三国文化学术研究体系。

9.共同建立文物安全区域合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文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跨区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开展文物安全交叉检查评估。

10.推动博物馆协同发展。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推动重庆、四川两地综合性博物馆和专题性博物馆建设。依托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和四川博物院,加强智慧博物馆建设。强化两地公共文化服务合作,鼓励两地博物馆相互引进特色原创展览,共同策划联合举办展览,共同引进国内国际高水平展览,推动巴蜀文创产品开发并联合销售。推动社会文物管理创新,促进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社会文物拍卖机制交流互鉴。

11.联合打造巴蜀文化研学旅游品牌。进一步梳理巴文化和蜀文化脉络,利用两地文物博物馆资源,推动建立巴蜀文化研学旅游协作机制。以城市历史文化、巴文化、蜀文化、革命文化、抗战文化、三线文化、移民文化、三线建设等为重点,创新打造红色文化研学、重走巴蜀古道、走进伟人故居等一批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精品线路,提升巴蜀文旅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合作机制

重庆市文物局和四川省文物局加强沟通衔接、完善协调机制,每年就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协议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相关共建项目。涉及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直属文博单位承担实施,重庆市文物局和四川省文物局做好组织协调,给予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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