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文旅资源发〔2022〕54号),推动相关重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牵头编制了《重庆市贯彻落实〈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重庆市贯彻落实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构建巴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一)挖掘弘扬巴蜀文化时代价值
1.深入挖掘巴蜀文化内涵。全面梳理巴蜀文化的孕育、演进和发展历程,深入研究巴蜀文化价值体系,系统发掘巴蜀文化独特内涵,提炼巴蜀人民性格特点和精神特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等开展巴渝文化内涵研究。推动大足石刻创建中国南方石质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加强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推动国家方志馆长江分馆暨重庆方志馆建设。推动实施“巴蜀考古”“宋元(蒙)山城考古”重大项目。深化长江三峡系列考古工作。推动巴蜀线性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利用。推进川渝地区巴蜀文明进程和中国石窟(南方)保护研究,推进地方史志、档案文献整理编纂,实施三峡库区考古报告、川渝地区重点石窟寺考古报告、川渝地区巴蜀文明重点遗址考古报告出版工程,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科技局、市志办、市档案馆)
2.弘扬巴蜀文化时代价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遵循,把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和移民文化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因子融入文艺创作、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结合时代条件转化创新,赋予新的时代涵义、精神特质和表现形式,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彰显时代价值。(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保护传承利用巴蜀文化遗产
3.强化历史文物保护与传承。加快推进钓鱼城遗址、白鹤梁题刻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实施三峡库区出土文物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长江三峡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快推进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实施石窟石刻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打造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提升大足石刻、合川二佛寺、南岸弹子石摩崖造像、潼南大佛寺和千佛崖、江津石门大佛、潼南万佛岩等石窟石刻保护展示水平。推进老鼓楼衙署等考古发掘和遗址重大保护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实施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五年行动计划,发布重庆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加强“红色三岩”保护提升,规划和实施湘鄂川黔片区、川陕片区、綦江长征片区等3个重点区域整体保护展示项目,实施抗战遗址和三线建设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4.创新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持续提升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建设发展水平,完善提升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三峡考古遗址博物馆等,支持新建重庆博物馆(新馆)、中国水文博物馆、重庆大轰炸纪念馆等一批博物馆,推动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加强数字博物馆建设,推动文物活化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街区、传统民居、乡土建筑的保护利用,推动重庆民居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制度,推进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机融入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和传统村落等建设形态,推进建设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积极创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三)创新发展繁荣巴蜀文化艺术
5.加强文化艺术创作。紧扣重大时间节点和重大主题,创作生产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富有巴渝风格和重庆特色的优秀文化作品,打造一批舞台艺术展演精品,创排舞剧《绝对考验》、《超燃的青春》、杂技剧《一双绣花鞋》、川剧《巴蔓子将军》、话剧《巴清》、歌剧《一江春水向东流》等剧目,实施经典抗战话剧排演工程,制作一批重大题材影视作品,创作一批精品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书画和美术作品。推动建立常备剧目、曲目、演出资源库。(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6.创新文化演艺形式。重点建设重庆国际舞蹈中心、重庆川剧艺术中心、重庆国泰艺术中心等一批演艺场所设施,推出一批体现巴渝文化内涵的实景演出、驻场演出,培育旅游演艺精品。推广“景区+剧场、演艺、工坊”等业态发展。支持文艺院团进入旅游景区驻场演出,支持打造体验式互动式中小型演艺产品。提档升级和重点打造一批演艺项目,培育一批演艺新空间。(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7.提升文化产业能级。合理布局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升级打造南滨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大足石刻文化创意产业园、永川数字文创产业园等园区提升发展,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推动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培育壮大一批数字文化产业园,建设重庆云上文旅馆、云演艺、云美术馆、智慧书城等数字文化产业平台。推进重庆艺术版权孵化中心、重庆原创音乐版权孵化中心、重庆艺术大市场建设。推动成立巴蜀文化产业国际合作联盟,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动石雕、版画、夏布、陶瓷、龙灯彩扎等传统工艺产业向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特色乡镇、特色村落,打造一批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推进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建设
(一)提升都市旅游能级
8.加快完善都市旅游配套。推动重庆主城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以都市游、温泉游、红色游、遗产遗址游、康养游为重点,强化都市旅游集散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生物城”等城市功能名片,提升“两江四岸”特色山水都市景观,建设系列观景平台、城市阳台、亲水空间、滨江广场,打造滨江休闲带。修复和提升“四山”生态环境。新建和完善两江旅游码头及停靠点,推动嘉陵江索道建设。开展“两江四岸”夜间照明提档升级,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庆赏灯”城市主题品牌。加快形成以解放碑为中心的都市演艺聚集区,打造长嘉汇演艺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9.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和旅游休闲街区。支持涪陵、黔江、永川、大足等建设文化特色鲜明、旅游休闲消费旺盛、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休闲城市。提升现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建设质量,推进创建一批市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打造一批彰显三峡特色和民族风情的特色街区和古镇(古街)。(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强化建设旅游精品
10.建设高品质旅游景区。支持现有5A级旅游景区提升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支持涪陵武陵山大裂谷、合川钓鱼城景区、巫山巫峡·神女景区、歌乐山·磁器口文化旅游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面提升吸引力和影响力。加强大足石刻、中国南方喀斯特、五里坡等世界遗产地的保护与科学利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11.建设高品质旅游度假区。支持现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升建设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支持缙云山-北温泉、石柱黄水、万盛黑山等市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创建市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休闲度假业态集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12.提升全域旅游发展质量。提档升级现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推进南川区、大足区、巴南区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带动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三)升级发展红色旅游
13.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高水平规划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新建重庆红军长征纪念馆,提档升级王良故居、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3个片区中心馆;打造綦江、酉阳主体建设区、城口市级拓展延伸区以及黔江、石柱、秀山、彭水等4个拓展区,实施长征文物本体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打造红一军团转战綦江长征历史步道、川陕革命根据地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14.提升红色旅游产品质量。保护提升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文物本体和自然景观,建设红岩文化公园,打造红岩干部学院和红岩研究院。提档升级杨闇公烈士陵园及旧居、赵世炎故居及纪念馆、刘伯承同志纪念馆、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杨尚昆旧居等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示范基地。支持涪陵、南川、万盛等全面梳理工业遗产资源,支持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提升三线建设遗产利用水平,支持816工程等申报纳入国家工业遗产名录,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工业遗产,支持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四)提档升级乡村旅游
15.提升乡村旅游质量。完善乡村旅游政策保障体系,统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推动乡村旅游集群化、片区化、品牌化发展,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新空间。打造环中心城区乡村旅游休闲游憩带,培育和新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聚集发展区,支持巴南区二圣镇、南川区大观镇、涪陵区大木乡、巫山县竹贤乡、酉阳县车田乡、彭水县善感乡等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支持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16.丰富乡村旅游业态。统筹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高品质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和以“巴渝人家”为统领的旅游民宿。唱响“四季歌”和“二十四节气歌”,形成集观光、体验、节庆、度假、养老和养生等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建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智慧乡村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电商平台。支持组建巴渝乡村旅游行业组织,推进“创意下乡”工作,推广巴渝乡村文创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打造巴渝乡村旅游购物精品。推进乡村文旅融合,加强乡村文艺作品打造,推进建设乡情陈列馆、非遗保护传承基地等文化功能空间,开展“艺术乡村”建设试点,打造一批“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五)创新发展特色旅游
17.加快交旅融合发展。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憩和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推进观景平台、服务驿站、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交旅融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推广自驾旅游线路,打造一批巴渝特色旅游风景带、风景道和骑行道。加快自驾车旅居车配套体系建设,指导建设一批5C、4C、3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支持创建国家级自驾车旅居车目的地和营地。有序发展旅游专列、低空旅游等体验式旅游,建设一批低空特色旅游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重庆高速集团)
18.升级发展温泉旅游。大力发展“温泉+”产品和业态,着力打造都市温泉核心区、渝东北峡江人文温泉群和渝东南生态民俗温泉群,推动建设一批高品质温泉集聚区。支持北碚十里温泉城打造重庆世界温泉谷,支持创建国家(温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国际温泉医疗养生旅游中心和国家级温泉旅游名镇。提档升级现有五星级温泉企业,支持创建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打造国际温泉旅游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19.推进体育旅游发展。大力发展山地、洞穴、骑行、滑雪等体验性体育旅游项目,提速国际性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加快建成两江足球赛事中心,升级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和打造一批体育赛事品牌,持续举办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和重庆国际马拉松、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建设一批城市体育公园,支持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举办“巴山蜀水 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全域巴蜀”系列赛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推进研学旅游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巴渝特色的研学旅游产品,形成具有巴渝特色的研学旅游品牌。支持开展研学社会实践活动,打造一批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教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1.拓展水上旅游产品。支持有条件的通航水域有序发展内河水上旅游产品,增加游轮旅游航线。推动长江三峡游轮与陆地旅游产品关联,打造一批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和水陆联营精品环线,打造“水上夜游”“水陆联程游”“都市岛链游”等消费新热点。探索打造长江三峡—大巴山、嘉陵江—华蓥山—明月山、乌江—武陵山等水陆联营精品环线。争取离境退税试点政策延伸至长江三峡游轮。(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市税务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2.科学发展生态旅游。合理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大宁河等江河流域和武陵山、大娄山、大巴山、巫山、川东平行岭谷等山区优质生态资源,实施“巴蜀碧道”工程,推动打造嘉陵江、涪江、乌江流域生态旅游碧道,促进生态保护与休闲、康养、文化等协同发展,合理配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构筑生态旅游大环线,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产品和线路,引导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三、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目的地
(一)营造高品质文旅消费空间
23.加快创建国际消费城市品牌,提升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发展水平,支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示范城市。推动涪陵、合川等发展人文休闲、度假康养,打造成渝“后花园”,建设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擦亮“两江游”“街巷游”等夜间经济名片。依托山水人文资源、特色美食等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标志性商圈和特色名街名镇。(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培育多元化文旅业态
24.打造世界级消费产品体系。推动购物、餐饮等传统消费创新植入巴渝特色文化元素,升级振兴重庆老字号,建设老字号集聚区。促进经典川菜、重庆火锅等餐饮产品品牌化。推出一批具有巴渝特色的城市好礼、乡村好物,打造巴渝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品牌。依托两江交汇历史人文湾区、长江生态文明湾区、长江文化艺术湾区、嘉陵江智能创新湾区规划建设,培育文商旅消费新场景,积极发展周末消费、绿色消费、创意消费等特色消费。支持动漫影视、游戏电竞、数字内容、数字文化装备等新型文化业态。培育壮大云演艺、云展览、云旅游、云阅读等数字文化产业。建设一批沉浸式互动式体验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三)优化便利化文旅消费环境
25.优化文化旅游服务与市场监管。鼓励各区县探索出台景区门票淡季减免或免费开放、演出票打折等措施,持续举办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积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支持江北机场建设国际免税购物综合体,布局一批市内免税店和旅游购物(离境退税)商店。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重庆机场集团,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四、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一)共建协同发展机制
26.在新时代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跨省域全域旅游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支撑国家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和推进旅游统计改革试点。推动建设双核联动发展平台,建好用好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川渝高竹新区、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10个川渝毗邻地区平台,加强巴蜀文化旅游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文化旅游委、市统计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共建一体化旅游交通网络
27.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稳步推进重庆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完成万州、黔江机场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一批通用机场项目。优化民航基础设施布局,增强重庆国际旅游枢纽城市游客集散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重庆机场集团,有关区县政府)
28.共建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成渝、渝遂、渝泸、渝邻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能改造。建设重庆至赤水至叙永、永川至泸州(四川段)、大足至内江(四川段)、铜梁至安岳、南充至潼南(四川段)、大竹至垫江、开江至梁平等高速公路。提升景区景点之间旅游道路等级和通畅水平。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升旅游村、旅游点道路通畅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重庆高速集团,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9.完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建设达(州)至万(州)、重庆至昆明、重庆至黔江、重庆至西安、成渝中线高铁等项目,规划建设重庆至宜昌高铁项目,规划研究重庆至贵阳高铁、重庆至自贡至雅安铁路以及重庆都市圈环线、绵遂内等连接重庆中心城区等城际或城郊铁路,优先利用铁路资源开行城际、市域(郊)列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0.共建水上旅游交通体系。加强长江、嘉陵江、乌江沿江旅游港口、码头建设及航道整治,加快建设寸滩邮轮母港,提升涪陵、长寿、丰都、忠县、云阳、万州、奉节、巫山等沿江地区内河游轮客运码头的设施水平和服务功能。打造世界一流内河游轮船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三)共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31.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景区停车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服务功能,持续实施旅游厕所建设工程,推进旅游标识系统标准化建设。推动跨区域导游、旅游大巴、旅游租车等关键业务无障碍运营。(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2.共同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加快推进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推进“互联网+旅游”场景化建设,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强“惠游重庆”平台建设,实现巴蜀文化旅游“一码通”。在公共服务、道路出行、气象预警、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等领域,推动巴蜀旅游相关大数据互联互通。优化面向游客的智慧旅游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3.共建旅游应急救援体系。与四川协同共建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实现巴蜀旅游应急指挥平台无缝对接。共同探索开展旅游安全与应急指挥、旅游应急救援等方面标准化建设,推动完善旅游安全应急指挥、应急演练、信息报告及应急值守等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四)共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
34.共推共享区域品牌形象。开展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共推魅力都市、壮美三峡、巴蜀文明、古道漫行、古韵三国、石窟艺术、多彩民俗等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5.共推共享精品旅游线路。整合巴蜀特色资源,推进大巴山风景道、长江三峡风景道、乌江风景道、武陵山风景道建设,打造巴蜀文化遗产探秘、自然生态体验、红色文化体验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促进优势互补、客源互送和市场共享。(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6.塑造系列文化旅游节会品牌。办好办特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等知名节会,培育一批重庆文化旅游节会品牌,与四川共塑“成渝地·巴蜀情”区域文化活动品牌,合办巴蜀国际文化艺术节、巴蜀国际美食旅游节等,推动联合承办世界旅游旅行大会、世界旅游发展大会、世界休闲大会等国际性旅游节会,探索各类活动“共同举办”“一会两地”“轮流举办”等多样化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7.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设重庆图书馆分馆、重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构建“书香成渝”全民阅读服务体系,鼓励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建立合作联盟。搭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平台,开展“成渝地·巴蜀情”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送文化进基层精品节目展演、川渝乐翻天戏曲交流展演、川渝“阅读之星”诵读大赛等活动。打通川渝两地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网络,实现图书“通借通还”、场地“一键预约”、服务产品“一键采购”。(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8.协同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相关国家、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吸引专业化国际组织设立中国分部或中国西部办事处、管理中心、研究院所等。积极引进国际文化和旅游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外办,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39.整合打造宣传推广平台。充分发挥巴蜀文化旅游推广联盟作用,打造巴蜀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中心、展示窗口和推广中心。深化实施巴蜀“百媒推广行动”,加强两地官方新媒体平台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共同制作巴蜀文化旅游宣传片,联合推向境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新闻办,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0.推动川渝两地设立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共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定期会商重大事宜,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协同出台重大规划、深化重大改革、搭建重大平台、推进重大建设。建立、完善和落实工作考核机制,将相关内容纳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责任体系,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规划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实际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二)合理保障用地需求
41.合理保障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需求,创新文化产业用地供应和利用方式。统筹考虑旅游发展用地,适当加大倾斜力度,重点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活用足用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乡村文旅项目空间落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农业农村委)
(三)完善支持扶持政策
42.加大政府专项债支持力度,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向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完善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建设文旅公共服务体系、重大文化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利用好“渝融通”平台,研究制定本地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建立政银企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政银保担企”联动机制和“政保银企村”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特色融资产品、制定符合文旅企业经营规律的授信标准、拓宽贷款抵质押范围,试点重点国有景区的资产证券化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金融监管局)
(四)强化人才支持
43.建立和完善干部互送交流、人才评价、人力资源共享等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合作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和交流。大力推进校校、校地、校企合作,支持和鼓励联合开展文化旅游课题研究、资源开发、成果转化等,支持院校及培训机构发展专修班、订单班、冠名班、学徒计划等培训模式。建设网络培训资源数据库,全方位开展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网络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