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旅游业统计公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文旅行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苏提振的一年,市文化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围绕建党百周年主题,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推动全市旅游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中国旅游研究院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后疫情时代中国人最想去的城市旅游目的地重庆位居第一。
一、综合
据初步统计测算,全市接待过夜游客8834.86万人次,同比增长37.2%;A级景区接待游客17546万人次,同比增长9.0%;旅游产业实现增加值1076.09亿元,增速为9.9%,占全市GDP比重3.9%(见表1)。
表1 2021年重庆市旅游接待及收入情况表
指标 |
计量 单位 |
绝对值 |
比上年 增长(%) |
接待过夜游客人次数 |
万人次 |
8834.86 |
37.2 |
A级景区接待游客人次数 |
万人次 |
17546 |
9.0 |
旅游产业增加值总额 |
亿元 |
1076.09 |
9.9 |
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3.9 |
与上年持平 |
二、区域旅游
2021年,“一区两群”各区域旅游业彰显特色、协同发展,均呈稳定复苏态势(见表2)。
表2 “一区两群”旅游产业增加值情况表
区域 |
旅游产业增加值 (亿元) |
增加值增速 (%) |
占GDP比重 (%) |
主城都市区 |
775.08 |
8.8 |
3.6 |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 |
189.89 |
14.1 |
3.9 |
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 |
81.45 |
12.8 |
5.3 |
三、旅游市场主体
2021年,尽管持续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旅游业却总体呈现出业态体系不断丰富、旅游市场主体更加健全的良好态势。
1.旅行社
2021年末,全市共有旅行社753家。其中:出境游旅行社92家(含赴台社9家),一般旅行社661家。全年共审批设立一般旅行社75家。
2.星级旅游饭店
2021年末,全市拥有星级旅游饭店150家,其中:五星级28家,四星级47家,三星级63家,二星级12家。
3.旅游景区
2021年末,全市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69个,其中:5A级景区10个,4A级景区131个,3A级景区84个,2A级景区43个,1A级景区1个。新评定25个A级景区,其中:4A景区11个,3A景区10个,2A景区4个。
4.旅游度假
2021年末,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25个,含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武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丰都南天湖旅游度假区)。市级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3家。
5.旅游船
2021年末,全市拥有三峡游轮33艘,其中已评五星级游轮24艘,五星级标准7艘(含正申报评定2艘),经济型游轮2艘;经营重庆“两江游”企业3家,共有“两江游”游船8艘。
6.全域旅游
2021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个,即武隆区、巫山县、万盛经开区和渝中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4个,即南川区、大足区、奉节县和石柱县;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9个,创建单位13个。
7.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
2021年,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等3个区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截至2021年末,全市已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个、试点城市5个。
四、乡村旅游
2021年末,全市拥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5个、重点镇3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94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12个、示范点23个,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68个、示范村(社区)471个、示范点666个。酉阳车田乡入选《2021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4个典型案例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案例”。
五、文旅重点项目
2021年,86个市级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策划储备2021—2023年市级重点文旅产业项目129个,促成武隆白马山文旅康养小镇、巴南东盟影视文创园、中国西部科技影视城等项目签订协议;组织举办2021中国武陵文旅峰会招商推介会,意向签约项目26个、签约金额1432.75亿元,在全市招商活跃指数考核中位居前列。
六、旅游资源开发
完成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形成《重庆市旅游资源普查报告》系列成果。完成涪陵武陵山大裂谷等3个景区5A创建任务,评定A级景区25个,认定市级旅游度假区2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8个、首批市级旅游休闲街区10个,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3个。出台《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编制实施试点项目计划和品牌创建计划,成为全国盘活存量闲置房屋、推动旅游民宿发展的创新性举措。垫江县飞茑集—巴谷·宿集、石柱县不舍民宿分别被认定为全国首批甲级、乙级旅游民宿。
七、旅游从业人员
2021年末,全市旅游从业人员227.72万人,其中:直接从业人员36.21万人。全市持有电子导游证导游12091人,其中:特级1人,高级54人,中级327人,初级11709人。
注:
1.“一区两群”:“一区”指重庆主城都市区,该区域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1个区和万盛经开区,面积2.9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2115.33万人。“两群”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1个区县,面积3.4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806.90万人。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2.0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286.70万人。
2.旅游资源:指凡能对旅游者有吸引力、能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具备一定旅游功能和价值,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事物和因素。
3.游客:指任何为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方),其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国家(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的人。游客不包括因工作或学习在两地有规律往返的人。过夜游客包含入境过夜游客和国内过夜游客,入境过夜游客:指入境游客中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国内过夜游客:指中国(大陆)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国内游客。
4.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指一国或一地区旅游及相关产业的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常住单位指在一国或一地区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旅游及相关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为游客直接提供行、住、吃、游、购、娱等旅游服务,以及为旅游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反映旅游及相关产业生产成果的重要经济指标,是反映旅游业生产水平、评价旅游业生产成果、确定旅游业发展规模和速度,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