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子石摩崖造像
中国长江三峡地区元代至清代摩崖造像,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集翠村。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弹子石摩崖造像由大佛造像和五佛殿组成。大佛开凿于元末,据《巴县志》记载,大佛寺的造像为元末农民起义军领袖明玉珍部将邹兴营造。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又在附近凿造了五尊造像,清代以后逐渐演变为寺院群落。寺院占地面积1508平方米,五佛寺占地面积145平方米,建筑面积290米。
大佛摩崖造像开凿于元末,背东向西,依山雕凿。佛龛高10.6米,宽10.14米,深2.8米,岩石为黄色砂岩。龛楣处修建有歇山式屋顶覆护,佛龛正前方是石砌台阶,逐步降至长江边。龛内造像为弥勒佛二胁侍弟子。弥勒佛为善跏趺坐,高7.5米,头上高肉髻刻以螺发。面相方圆,表情庄重而敦厚。佛像上身内着僧祇支,腰上束带作花结,外披袒右肩袈裟,以袈裟一角搭敷于右肩头上。下身穿大裙,两腿上的圆弧状衣纹自然流畅,疏密有致。左手抚膝,右手屈举至肩,以无名指扣向拇指,余三指自然分开,坐于长方形台座上。双脚赤足,踏于地上。台座两端各雕一身双手合十的弟子立像,高2.3米,二弟子均着交领袈裟,一老一少,年老者居左,年少者居右,虔诚作礼。在龛左侧10米处,有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摩崖题记,文云:“大慈大悲大愿;佛骨佛眼佛心”。中间观音像已毁。
五佛殿为三重檐歇山顶建筑,面阔五间,依山而建,采用山地抬梁式屋架。坐东朝西,面阔5间18.5米,进深2间7.7米,通高17米,殿内存法身、应身、报身三身佛及二弟子共五尊造像,为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凿造。三坐佛高4.5米,皆为结跏趺坐。主佛头已残,内着僧祇支,外披双领下垂式袈裟,下着裙,胸腹之间束带,露出左足。左手抚膝,右手屈举肩部,手印与大佛相同。该佛坐于卧牛之上,牛首回望,袈裟衣纹覆于牛背上。左、右坐佛皆为禅定印,头皆残,坐于长方形台座之上,服饰与主佛相同。左侧弟子骑狮子,头残,穿交领袈裟,略低于三佛。狮子前爪伏地,头近地面,身体作俯冲形;右侧弟子面相方圆,光头,有圆形风帽及帽箍,穿交领袈裟,坐于大象背上,大象跪卧,长鼻、双耳、四牙,尾巴刻于壁上。
弹子石摩崖造像是川渝石窟寺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现存的两组摩崖造像造型精美、体量宏大,是重庆目前唯一可以确认的元末明初石窟造像,是研究这一时期石窟造像的典型实物样本,是山地区域独特佛教建筑规划的重要体现,是长江三峡地区最大规模的摩崖造像,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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