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17-004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7-08-25 | [ 发布日期 ] | 201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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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17-08-25 |
[ 发布日期 ] | 2017-08-25 |
重庆市文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推荐、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和考古成果评审及文物鉴定。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市文物、博物馆安全,承担文物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文物局内设综合处、文物处、博物馆处、安全与督察处4个处室。局系统共有事业单位5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陈列馆、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和年初结转结余)53,183.93万元,支出总计(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53,183.9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845.81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减少,自然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专项取消。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9,21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6.25万元,占85.22%;事业收入3,923.59万元,占10.01%;经营收入20.00万元,占0.05%;其他收入1,850.69万元,占4.72%。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3,85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87万元,占28.43%;项目支出24,228.00万元,占71.5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272.09万元,较上年增加5,299.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博物馆数字博物馆建设项目以及红岩联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41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7.29万元,下降29.85%。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减少,自然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专项取消。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2.56万元,增长73.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821万元、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专项资金6091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80万元、红色旅游专项资金960万元 。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8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96.28万元,下降25.64%。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支出及自然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5.42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部分追加的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0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年中追加了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04.85万元,占87.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中央资金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3.65万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1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8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农林水支出1,382.60万元,占4.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上年结转数有误差,大于2016年实际支出数;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3.92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92万元,主要原因是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结转上年未使用完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2016年开支;住房保障支出290.30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5.29万元,较上年减少28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绩效工资从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的金额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57.68万元,较上年增加74.7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6.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2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层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文物对外交流力度加大,来渝指导与交流文物保护工作的各类文物专家、学者增多,《三峡文物保护成果图片展》等一批精品展览送出国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88.63万元,主要是用于三峡博物馆与东京中国文化中心开展“重庆文化年”主题活动,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赴意大利参加国际博协大会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因公出国(境)的组团规模和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对外交流力度加大,对外举办展览的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2.5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局机关实行了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费用。
本年无车辆购置,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85.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渝指导与交流文物保护工作的各类文物专家、学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由于业务工作的加强,接待国内的各类文物专家、学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3个团组,35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1辆;国内公务接待316批次,5,4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8批次,2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8.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9.03万元、邮电费13.17万元、培训费3.79万元、委托业务费12.73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0.04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红岩联线景区导游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4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文物修复实验室仪器、可移动文物普查设备、办公设备,部分委属展览厅改扩建,部分委属单位物业服务、陈列布展设计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根据《重庆市免费开放博物馆绩效评估标准》,市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办公室委托重庆市博物馆协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市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核,通过自评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检查复核的方式,顺利完成考核工作。2016年全市博物馆共87家,其中免费开放博物馆67家,参与绩效评估的博物馆有63家,有4家博物馆因正在进行改扩建而未对外开放。2016年度63家参评博物馆绩效评价总体实现合格,该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较好,项目绩效表现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2.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情况。2016年全市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设置6个一级考核指标,分别是基本情况(5分)、公共服务(31分)、文化传播(26分)、学术活动(7分)、陈列展览(15分)、综合管理(16分);设置二级指标17个,包括财务收支、观众人数、参观服务提升、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公众调查、博物馆媒体传播、年度宣传开展情况、社教活动、馆校共建、项目与成果、学术会议、基本陈列、临时展览、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人才队伍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 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沈祖全,联系电话:023-6770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