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16-004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16-03-07 [ 发布日期 ] 2016-03-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16-004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16-03-07
[ 成文日期 ] 2016-03-07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正厅级市级政府组成部门。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截至2015年12月共有直属事业单位15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另5个全额预算单位移交重庆市文物局)。

内设处室:办公室(保卫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改革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引进智力工作办公室)、财务处、产业处、公共文化服务处(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文化市场处、科技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新闻报刊处、印刷发行管理处、数字出版处、版权管理处、电影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宣传处(电视剧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纪委与重庆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审计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4个处室。市文物局及5个直属单位单独编制预算。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规划引导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

(五)整合文化产业业态,促进文化产业综合集成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

(六)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七)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拟订文化市场调控政策并实施,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机构的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推动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同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盗版案件,承担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一)负责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监管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相关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广播影视节目的引进、收录管理。

(十四)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有关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五)指导管理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对外贸易。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包含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重庆美术馆、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文化创作室、重庆市文化交流中心、重庆图书馆、重庆少年儿童图书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重庆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等单位。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因机构调整,2016年减少了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人员分流到艺员管理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变化,2015年的新闻出版部分调整并入了新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科目)。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系统2016年共编制收入预算58311.92万元,比2015年42579.66万元,增长了36.95%,其中:上年专款结转5026.66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要求2015年开始将预算指标结转数纳入当年预算,不再作为第二年预算,因而将结转预算指标编入了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20.72万元,比上年36982.07万元,增长了26.60%,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相应增加了经费,三是今年新增了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惠民电影和农家书屋资金2847万元;事业收入4139.32万元,比上年5022.46万元,减少了17.5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18.04万元,与上年16万元,增长了7512.75%;其他收入1107.18万元,比上年559.13万元,增长了98.02%。自组收入进行了结构调整,增加了866.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加强了全面预算的宣传,系统所属单位将自组收入重新进行了测算。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系统2016年共编制支出预算58311.92万元,比上年42579.66万元,增长了36.95%,其中:教育支出5239.31万元,比上年4507.04万元,增长了16.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40.66万元,比上年30737.62万元,增长了34.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9.69万元,比上年6466.92万元,增长了56.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6.20万元,比上年433.20万元,增长了97.65%;住房保障支出846.06万元,比上年434.88万元,增长了94.5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相应增加了经费,三是今年新增了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惠民电影和农家书屋资金2847万元。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系统2016年共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20.72万元,比上年36982.07万元,增长了26.60%,其中基本支出19879.24万元,比上年9237.83万元,增长了115.19%;项目支出26941.48万元,比2015年27744.24万元,减少了2.8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相应增加了经费,三是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列的离退休生活补贴等实际是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编入了今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新增了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惠民电影和农家书屋资金2847万元,二是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列的离退休生活补贴等实际是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编入了今年的基本支出。其中:

(一)教育支出-职业教育经费920.50万元,比2015年728.87万元,增长了26.29%,其中基本支出910.50万元,比上年660.87万元,增长了37.77%,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68万元,减少了47.06%,今年减少了绩效工资补差专项。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经费32796.30万元,比2015年26890.07万元,增长了21.96%,其中基本支出7876.37万元,比上年4130.14万元,增长了90.70%,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经费和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列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差款等实际是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编入了今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4919.93万元,比上年22759.93万元,增长了9.49%,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新增了划转入的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的改制院团专项补助等经费,二是今年新增了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惠民电影和农家书屋资金2847万元,三是今年将部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项调整编入了文化经费,四是减少了部分实为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调整编入了基本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费2273.45万元,比上年2358.06万元,增长了3.59%,其中基本支出261.90万元,比上年142.06万元,增长了84.36%,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经费和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列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差款等实际是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编入了今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011.55万元,比上年2216万元,减少了9.23%,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将部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项调整编入了文化经费,二是减少了部分实为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调整编入了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9667.86万元,比上年6446.60万元,增长了49.97%,其中基本支出9667.86万元,比上年3746.29万元,增长了158.06%,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相应增加了经费,三是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列的离退休生活补贴等实际是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编入了今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2700.31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将离退休生活补贴等专项经费全部编入了基本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经费581.49万元,比上年263.41万元,增长了120.7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相应增加了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经费581.12万元,比2015年295.06万元,增长了96.9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调资,二是按市文改办要求,将原文物局下属的红岩联线的京剧团和话剧团以及原广电集团下属的歌舞团全部划转到了我委下属的艺员管理中心,相应增加了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47万元,比2015年下降15%,原因主要是按照统一部署实施公车改革。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0万元,主要用于配合国家文化外交和重庆市对外开放战略,执行文化部、市委市政府派遣的配合高访、欢乐春节访演、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活动、友好城市交往、国际文化合作、“一带一路”倡议文化交流和参加国际文化艺术节等出访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138万元,拟用于接待来渝交流的国内外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专家和学者,以及重大文化活动、全国性会议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拟用于市级单位送电影、专业演出、图书、文博展览下乡、进社区;送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以及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无线覆盖工程、户户通工程督察验收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支出。   


 附件:257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数据发布

数字人播报

来渝旅游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库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