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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1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1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信息(2025年6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

1

(渝)文综罚字〔2025〕4号

重庆智趣游乐有限公司

重庆智趣游乐有限公司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2

(渝)文综罚字〔2025〕5号

重庆燊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燊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3

(渝)文综罚字〔2025〕6号

重庆晓来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晓来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警告;

2. 罚款10000元。

警告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4

(渝)文综罚字〔2025〕8号

两江新区星岛儿童游乐园

两江新区星岛儿童游乐园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5

(渝)文综罚字〔2025〕10号

重庆鹏静电子游戏有限公司

重庆鹏静电子游戏有限公司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6

(渝)文综罚字〔2025〕11号

渝中区乐众动漫电玩城

渝中区乐众动漫电玩城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7

(渝)文综罚字〔2025〕12号

重庆嘉世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嘉世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2071元;

2. 罚款5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8

(渝)文综罚字〔2025〕25号

重庆界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界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20000元。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9

(渝)文综罚字〔2025〕26号

重庆诺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诺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其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123.04元;

2. 罚款5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10

(渝)文综罚字〔2025〕12号

重庆嘉世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嘉世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 没收违法所得2071元;

4. 罚款5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11

(渝)文综罚字〔2025〕31号

重庆新喜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新喜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手机1部、话筒2支;

2. 没收违法所得9779.94元;

3. 罚款80000元。

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12

(渝)文综罚字〔2025〕35号

重庆入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入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演出器材话筒1支、手机1部;

2. 没收违法所得88.86元;

3. 罚款50000元。

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13

(渝)文综罚字〔2025〕40号

宇扬文化传媒(重庆)有限公司

宇扬文化传媒(重庆)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3353.14元;

2. 罚款6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14

(渝)文综罚字〔2025〕41号

重庆聚悦星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聚悦星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2703.12元;

2. 罚款5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市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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