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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338 [ 发文字号 ] 渝文旅函字〔2025〕308号
[ 主题分类 ] 文物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338
[ 发文字号 ] 渝文旅函字〔2025〕308号
[ 主题分类 ] 文物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9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A

同意公开

渝文旅函字〔2025〕308号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9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远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挂牌“渝东南民族博物馆”,建设渝东南土家族苗族历史文化展示中心的建议》(第059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秀山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以来,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秀山县立足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秀山花灯等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与传承等内容写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将加快建设“石柱—彭水—黔江—酉阳—秀山”武陵山区民俗风情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工作纳入文化旅游“十四五”专项规划,为立足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旅游发展提供规划支撑。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将推动黔江—酉阳—秀山联合开展文旅融合示范等纳入全市“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库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关于支持秀山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对打造川河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予以支持。三是强化项目支撑。支持川河盖旅游景区联网公路等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助力挖掘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二)支持秀山文旅品牌创建和精品推广。支持秀山西街民俗文化景区、凤凰山花灯民俗文化旅游区、秀山洪安边城旅游区、秀山大溪酉水风景区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支持秀山西街成功创建市级旅游休闲街区。实施“串珠成链”工程,将洪安边城、秀山西街等景区以及秀山欢乐世界、秀山川河盖银河天街等重点项目纳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精品旅游线路,专线推出“乌江画廊·多彩武陵”精品旅游线路。支持秀山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工作。将秀山文旅推广纳入我市境内文化旅游推广体系,组织参加重点客源市场推广等活动,提升秀山文旅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将重庆“盖揽川河·醉美生态”之旅、重庆“金齑玉鲙”尝秀山两条线路列入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三)大力支持开展非遗系统性保护。支持秀山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1272.5万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资金496万元。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项(秀山民歌、秀山花灯、秀山苗族羊马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人、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家、市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1个。2022年,推荐西街民俗文化景区、龙凤坝镇大寨村入选首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

(四)着力支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近几年来,共下达文物保护及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补助924万元。将刘邓大军挺进大西南司令部旧址陈列馆纳入中央免开支持范围,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以下简称秀山县博物馆)纳入免费开放绩效奖补范围予以补贴,支持秀山县博物馆实施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支持秀山云隘红三军指挥部旧址等4处革命文物修缮工程,指导秀山县编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部洪安旧址保护修缮方案;经市政府审定,上半年公布巨丰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部洪安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拟推荐客寨桥、溪口天生桥、巨丰堰、平茶土司衙署暨祖庙、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部洪安旧址等5处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后,中央、市级财政分别安排80%、75%以上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民族地区五区县,明确“持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文化传承保护”为主要支出方向。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管理后,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秀山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每年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六)加强区县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近几年来,市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文博事业单位发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区县三级博物馆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从15%提高到20%,将区县二级博物馆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从15%提高到25%,并分别预留十个百分点的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作为未来发展的储备岗位和推动文博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创造。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考核、奖励等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将考核结果作为文博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资核定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了文博事业发展。

二、关于代表建议事项的答复

(一)关于将秀山县博物馆改扩建纳入2025年区县重点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反馈,按照国务院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新建、改扩建博物馆暂不具备条件。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我委,结合“十五五”全市文化旅游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谋划,指导秀山统筹做好文化展陈设施的规划布局,待条件成熟时支持纳入年度市级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实施。

(二)关于渝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我委将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非遗保护传承、加强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建设,举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交流展示活动和民俗节庆活动,推出非遗特色旅游线路,进一步提升渝东南(秀山)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可见度和影响力。持续加大对秀山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研究出版、数字化保护、宣传推广等项目上给予倾斜。

(三)关于挂牌“渝东南民族博物馆”,成立渝东南土家族苗族历史文化展示中心管理机构。根据市委编办意见,挂牌“渝东南民族博物馆”,事业单位名称应符合中央编办关于机构名称组成的相关规定,加之渝东南的范围涉及黔江、酉阳、彭水、石柱等区县,不宜直接以“渝东南”冠名。若确需成立渝东南土家族苗族历史文化展示中心管理机构,涉及的设立方式、名称及人员编制调剂等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由秀山县委编委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研究论证后按程序另行确定,市委编办将在权限范围内积极做好政策指导工作。

(四)关于增加人员编制,预算免费开放保障经费。在人员编制问题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指导秀山县文化旅游委做好博物馆增编相关事宜。在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方面,将继续把秀山县博物馆纳入全市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奖补范围予以补贴,并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争取把该馆纳入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范围,同时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博物馆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指导秀山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部洪安旧址保护修缮及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强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和预防性、数字化保护。推进秀山县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陈,打造精品陈列展览,完善博物馆参观语音导览和游客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非遗保护传承。公布一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培育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传统村落民俗活动,探索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继续开展“非遗在校园、在社区”工作。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优秀少数民族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抓好文旅融合发展。继续支持秀山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工作,推荐一批市级、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挖掘提升秀山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民俗文化内涵,促进传统乡村旅游向现代农庄、田园综合体、旅游民宿等新兴业态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市场潜力的产品和服务,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培育开发秀山壶道茶具系列、兴隆坳·秀山毛尖、陈建友·龙凤花烛/香薰系列、壶道·秀山紫砂石壶—竹编等系列产品,持续做靓“重庆好礼”旅游商品品牌。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联 系 人:刘华荣

联系电话:023—67949901

邮政编码:4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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