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6-00191 | [ 发文字号 ] | 渝文旅函字〔2026〕330号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6-00191 |
| [ 发文字号 ] | 渝文旅函字〔2026〕330号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有效性 ] |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7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文旅函字〔2026〕330号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3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打造“大巴山”文旅品牌,提升区域文旅竞争力的建议》(第093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构建统一形象传播体系事项、编制专项发展规划、设立文旅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事项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编制专项发展规划事项
针对您提出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大巴山区域文旅品牌建设专项发展规划的建议,我们结合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对“十五五”期间全市拟编制实施的各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规划进行整合、精减,实现减轻基层负担的工作目标。目前,我市已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重庆市“十五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规划》《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保护规划》等市级重点规划中,系统嵌入大巴山文旅发展内容,充分依托区域生态本底、红色底蕴、民俗特色与山水景观优势,明确布局生态康养、红色研学、峡谷观光、巴俗体验等核心业态,统筹优化区域交通网络、服务设施配套与精品旅游线路。同步推动万达开“大三峡・大巴山”国际文化旅游节、川陕片区(城口)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城口亢谷生态旅游区、城口土城红军老街提升改造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支持城口县打造“巴山原乡・生态城口”特色名片,以现有规划体系为支撑,系统性推进大巴山区域文旅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在严格落实规划精简减负要求的前提下,强化市级规划对大巴山文旅品牌建设的统筹引领与刚性支撑:一是持续推动已出台市级重点文旅规划落地见效,将大巴山区域协同发展、资源整合、线路串联、设施共建等关键任务逐项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与推进路径;二是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协调,推动大巴山文旅重大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在资金、用地、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保障;三是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委,加快区域旅游通道、景区连接线、旅游环线提档升级,持续优化渝东北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快进慢游”通达便捷度;四是健全跨区域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巫山、奉节、巫溪、城口、云阳等区县联动协作、错位发展、资源共享、客源互送,以市级统筹、规划引领、项目带动、交通支撑为抓手,全力打造“大巴山”特色文旅品牌,全面提升区域文旅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文旅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事项
针对您提出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大巴山文旅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议,我们已专题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方均明确将在现有政策框架与财力条件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从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保障上对大巴山文旅品牌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同时,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在年度市级文旅发展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分配中,重点向大巴山区域品牌塑造、交通互联互通、公共服务配套、精品线路打造、联合营销推广等跨区域共性项目倾斜;二是积极推动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优化投向,将大巴山优质文旅项目纳入重点支持清单,引导基金及子基金加大股权投入、项目孵化与产业培育力度;三是用好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经营主体申报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资金,缓解企业融资成本压力;四是鼓励区县统筹本级财政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资金保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健全项目储备与资金对接机制,强化政策集成与资金统筹,加大市场化招商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文旅信贷、文旅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专属产品,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大巴山文旅开发运营,以多元资金支撑保障“大巴山”文旅品牌高质量建设。
三、关于深化品牌塑造、构建统一形象传播体系事项
针对您提出深化品牌塑造、构建统一形象传播体系的建议,我市已依托重庆长江文化研究院、重庆市革命文物保护中心、川渝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基地等专业研究平台,系统开展巴文化、三峡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专题研究与资源梳理,持续推出《巴渝文库》等系列研究成果,为大巴山文旅品牌建设筑牢文化根基与学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吸纳您的意见建议,以文化挖掘为根、以品牌塑造为魂,系统性构建“大巴山”统一文旅形象与传播体系:一是持续实施巴蜀文明阐释工程,加快设立重庆市巴文化研究中心,强化巴文化考古发掘、保护传承、研究阐释、展示传播与活化利用,深度挖掘大巴山区域各类文化的精神内核与当代价值;二是重点梳理城口苏维埃川陕革命根据地、古巴国遗址、古盐道、三峡文化、民俗非遗等标志性文化资源,将“大巴山”特色文旅符号全面融入巴渝文化标识体系,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地域文化名片;三是加快打造大巴山文旅IP形象,市级层面加强大巴山区域性整体宣传,支持制定全域品牌营销计划;四是统筹联动渝东北各区县,联合打造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客源互送、线路互通、市场共建、利益共享;五是高水平举办大巴山生态旅游节、红色文化节、民俗艺术节、红叶节等标志性节庆活动,形成节会品牌矩阵;六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深度参与品牌运营、文创开发、宣传推广、业态创新,持续提升“大巴山”文旅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与核心竞争力。
此答复函已经高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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