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旅游营销奖励方案(2024)》政策问答
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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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营销推广奖励申报对象是指?
按奖项设置条件和要求组织游客旅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足额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合法经营的旅行社。
问:营销推广奖励期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问:营销推广奖励评审及兑付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评审及兑付的具体流程为:申报单位提交资料—责任单位汇总并初审—招标确定专业审计机构复核—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市文化旅游委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文化旅游委将向责任单位发出《拨付通知函》—责任单位将审定的奖励资金兑付给受奖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
问:营销推广奖励审核后应奖励总额超过预算额度怎么办?
答:如审核后应奖励总额超过预算额度,则受奖励单位按本单位应奖励额占应奖励总额的比例乘以预算额度计算奖励。
问:营销推广奖励中申报引客入昌奖励走317线路如何认定?
答:行程线路中在昌都市城区过夜住宿1晚以上的,可以认定走317线路申报。
问:驻场演出是指?
答:驻场演出是指有固定的演出场所和固定的演职人员,如《烽烟三国》《归来三峡》《洞见816》《印象武隆》《梦幻桃源》《苗祖蚩尤》等。
问:鲁渝协作专项奖按照乘飞机旅游如何认定?
答:鲁渝协作专项奖申报乘飞机旅游是指往返均乘飞机的游客,否则一律按采取其它交通方式进行认定。
问:营销推广奖励中人次如何计算?
答:同一个人参加同一个团队同一条旅游线路行程只能算一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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