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资源申报主体及资料要求
区县人民政府是红色资源名录申报的责任主体。申报资料应当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和史实可靠,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区县人民政府的红色资源申报文件;二是红色资源名称、年代、类型、产权归属、历史价值、保护责任和保护责任人等基本信息。三是非国有红色资源,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部门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省区市文化旅游系统网站
文旅系统网站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