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国有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
管理使用单位可以通过出租、以修代租、委托管理、合资、合作、认护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社会力量可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参与合作等方式参与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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