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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联办哪些事项?

日期: 2026-04-10

可以联办5项,分别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非联合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非联合验收);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新办);

(4)户外招牌设置备案;

(5)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歌舞娱乐)设立或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游艺娱乐)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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