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经委领导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印发你们,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市文化旅游委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贯彻举措(市上统一要求) |
工作要求 |
时限要求 |
市级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路径:1.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2.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政府公报、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其他适合的公开渠道(以下简称其他渠道))。 |
每年度公开市文化旅游委财政预决算信息 |
每年度 |
市财政局 |
牵头处室:财务处 | |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公开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政策措施、解读信息(公开路径:1.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疫情防控>重要政策/政策解读,2.其他渠道),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1.5月31日前,公开2021年以来文化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通知、政策措施; |
及时公开 |
市卫生健康委 |
牵头处室:安全应急处 | ||
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加强与市政府新闻办、市卫生健康委沟通联络,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市政府新闻办、市卫生健康委 |
牵头处室:安全应急处 | ||||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规定的解读原则、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程序、解读发布等要求,全面推进政策解读。 |
制定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需补充解读的文件、解读方式和解读内容格式要求,以及完成时限 |
及时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区县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审议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解读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
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其解读材料,并公开征求意见,发布意见采纳情况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3.要对政策文件出台背景、出台目的、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关键词、专业名词以及新旧文件差异对比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解读。 |
1.按照“出台背景、出台目的、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关键词、专业名词以及新旧文件差异对比情况”等8个方面完善解读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4.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运维团队作用,广泛使用图文、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 |
1.由政策法规处指定相关文件增加图文、视频等解读方式;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5.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中,至少设置“视频、图片、文字”3个子栏目,发布对应形式的政策解读信息,政策解读信息要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 |
5月31日前,修改完善政策解读栏目设置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6.政府网站发布的图片、动漫、音视频等形式的解读材料,要方便用户使用,能够正确显示、播放,不得出现无法打开等现象。 |
定期核查图片、动漫、音视频等形式的解读材料能否正常使用 |
每月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7.切实避免为解读而解读,坚决杜绝以文件解读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 |
政策文件呈报审批必须附带解读文件,并报委主要领导审批通过 |
及时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1.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要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全面汇总本部门、本区县重要政策及其解读信息,建设“政策咨询问答库”,统一政策咨询答复口径。 |
1.制定“政策解读专员”制度; |
及时更新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设立政策咨询专门席位,提供政策咨询“一号答”服务;行政机关的对外联系电话应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
将“政策咨询问答库”配备于负责对外联系电话的工作人员,用于日常解答 |
及时更新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3.政府网站要依托“公开信箱”等统一的互动交流渠道,开通咨询功能,提供“一网答”政策咨询服务。 |
按照规定时限回答群众咨询来信 |
5个工作日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4.政务服务大厅要依托综合咨询窗口,强化政策咨询功能,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
5月31日前,设立综合咨询窗口,工作日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
及时更新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外联系电话、公开信箱、综合咨询窗口收到政策咨询后,应率先通过“政策咨询问答库”搜索匹配答复内容,能搜索匹配到答复内容且能立即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搜索匹配到答复内容或者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建立登记台账,及时交办政策制定单位提供答复内容,并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回复咨询人。要定期对咨询问题和答复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及时补充完善“政策咨询问答库”,逐步实现“咨询问题”和“答复内容”智能匹配,切实提高答复效率。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提出合理建议的,政策制定机关要科学研判、及时吸纳并完善有关政策。 |
6月1日起,建立政策咨询台账,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政策咨询问答库” |
及时更新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1.认真落实《重庆市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在市、区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下,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媒体专访、线上线下答问等新闻发布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
制定工作计划,将政策解读纳入新闻发布会等场合 |
及时发布 |
市政府新闻办 |
牵头单位:宣传处 | |||
2.各区县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每年通过新闻发布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不少于4次,其中,有关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政策解读应不少于2次。 |
每年通过新闻发布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不少于4次,其中,有关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政策解读应不少于2次。 |
及时发布 |
市政府新闻办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3.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政策文件、解读素材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宣传。 |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积极主动将政策文件、解读素材提供给新闻媒体 |
及时发布 |
市政府新闻办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4.积极参加市、区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活动,主动送政策进城乡社区、产业园区、大学校区,不断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沟通交流。 |
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活动,解读重要政策文件 |
及时发布 |
市政府新闻办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5.通过新闻发布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的,应归集整理相关解读成果,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阅获取。 |
由宣传处将新闻发布会中的政策解读内容以视频形式提供给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并公开发布 |
及时发布 |
市政府新闻办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重点回应对市、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 |
1.建立完善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 |
及时回应 |
市委网信办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3.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并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 |||||||
4.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 |||||||
5.增强舆情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
6.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增强舆情回应处置的协同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
7.舆情回应时的公开承诺,要实行台账管理,认真检查承诺事项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例如:承诺调查处理的,应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 |||||||
1.加强公开信箱、网民留言等线上政民互动渠道管理,建立网民留言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定期梳理并公开有一定代表性的网民留言,列清留言摘要、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等。 |
1.及时回复群众来信; |
每月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加强线下政民互动渠道建设管理,公开本机关的对外联系电话(公开路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联系我们),并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建立来电登记台账,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回复来电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各行政机关公开的对外联系电话进行检查,确保线下政民互动渠道畅通。 |
1.公布对外联系电话; |
及时回复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1.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以适当方式更新本部门执行的行政法规文本(公开路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行政法规)。 |
1.核对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 |
及时更新 |
市、区县政府部门网站(页)主办单位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2.对照国务院部门集中公布的本部门现行有效的国务院部门规章正式版本,以适当方式更新本部门执行的国务院部门规章文本(公开路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国务院部门规章)。 |
1.核对国务院部门集中公布的本部门现行有效的国务院部门规章正式版本; |
及时更新 | |||||
3.对照市司法局网站集中公布的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以适当方式更新本部门执行的市政府规章文本(公开路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市政府规章)。 |
1.核对市司法局网站集中公布的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 |
及时更新 | |||||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未公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
1.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 |
及时发布 |
市司法局 |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 |||
2.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每年对本区县、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发现未公开的要及时公开、未备案的要及时备案,确保公开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已公开的要按照“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进行分类展示,以此形成本区县、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库〔公开路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本区县(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及时发布 | ||||||
3.市政府部门网站要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栏目,公开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每年度 | ||||||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政府网站 |
(1)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的主管、主办、承办职责,建立健全技术保障、内容统筹、信息发布、值班读网、运行维护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切实做到守底线、防风险。 |
修订完善政府网站管理机制,主要包含技术保障、内容统筹、信息发布、值班读网、运行维护等内容 |
定期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组建政府网站技术运维和内容运维团队,保障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政府网站技术运维和内容运维工作任务,科学核定政府网站运行经费,并足额纳入本区县、本部门预算。 |
1.6月15日前,完成政府网站技术运维和内容运维团队组建; |
每年度 | |||||
(3)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逐项开展自查,全面查漏补缺,推动全市政府网站提质增效。 |
每季度,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网站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 |
每季度 | |||||
(5)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潮流,优化政府网站手机适配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移动端展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 |||||||
政务 |
(1)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培育一批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 |
1.制定政务新媒体发展计划规划,确定发展目标、优化完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内容采编、拓展推介、交流互动等制度机制; |
每季度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用于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乡镇政府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 | |||||||
(3)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化”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对无资金保障、无专人维护和信息更新不及时、关注度低、运行效果差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整合。 | |||||||
政府公报 |
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公开路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公报)。 |
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公报 |
每年度 |
牵头处室:宣传处 | |||
政府信息公开专区 |
按照国家、重庆有关文件要求,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区。 |
定期开展重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运行维护 |
每月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1.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和格式模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管理。 |
1.按照通知要求、任务分工和时限,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
定期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1.已经出台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市政府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集约高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于2021年7月31日前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格式模板,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后下发,并督促指导区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公开相关信息。 |
1.根据2021年度政府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更新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基层政务公开栏目; |
7月31日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将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纳入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内容,每年开展1次检查评估,并公开检查评估结果。 |
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度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组织1次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抽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
每年度 | |||||
1.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答复文书、办理流程。 |
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答复文书、办理流程,归集整理有关案例汇编,加强业务培训 |
及时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强化服务理念,本着“合法、便民”原则,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尽可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
3.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归集整理有关案例汇编,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 |||||||
4.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1.组织清理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例如:图书馆、博物馆、群众文化馆、A级旅游景区等)名录,指导督促区县文化旅游部门公开本区县文化旅游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名称、资质或者等级、业务范围、服务区域、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
1.5月31日前,制作并发布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包括名称、资质或者等级、业务范围、服务区域、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
5月31日 |
市文化旅游委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公开本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名称、资质或者等级、业务范围、服务区域、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
6月10日 | ||||||
3.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公众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 |
将全市、区两级名录交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备询 |
6月10日 | |||||
(公开路径:1.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其他渠道)。 |
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 |
6月10日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
(一)加强工作指导。 |
1.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领域法定主动公开事项、豁免公开事项,形成政务公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
1.对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收集整理国家部委关于政务公开有关事项要求; |
7月31日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加强条线指导,每年至少开展1次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研讨交流。 |
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办公室培训计划中 |
每年度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3.加强条线监督,每年对本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开展1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 |
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度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组织1次政务公开检查 |
每年度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4.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总结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并协调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
积极总结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
及时报送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5.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 |
落实定期检查结果通报制度 |
每年度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二)改进工作作风。 |
1.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检查评估要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系,尽可能采取在线测评、电话测评,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重点采取线上测评的方式,开展检查评估 |
每年度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
(三)狠抓任务落实。 |
1.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市、区县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每年度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
1.将区县文化旅游委政务公开检查情况反馈市政府办公厅; | ||||||
3.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形成本区县、本部门政务公开任务清单,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
5月31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市文化旅游委政务公开任务清单 |
5月31日前 |
市政府办公厅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4.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打表推进、销号管理,确保全面督促整改到位。 |
2022年1月15日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5.将《任务分工》完成情况作为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日常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6.《任务分工》完成情况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并纳入本区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
7.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在法定期限内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牵头处室:办公室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部门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省区市文化旅游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