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69553/2025-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市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7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7 |
重庆市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近期,市文化旅游委收到多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投诉举报,部分案件引发舆情和群体性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现向社会公布3起典型案例:
一、李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12月,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徕、组织53名游客开展“12.7渝北金紫山公园一日游”,收取包价旅游费9.9元/人。在旅游过程中,因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鉴于李某的行为引发舆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重庆市北碚区文化旅游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某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12月,某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318名旅游者参加“三亚五天四晚”旅游活动。该公司在收取游客团款后,因自身经营原因未订购机票,导致游客未能如期出行,相关情况被媒体进行报道后,引发较大舆情,造成恶劣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0元、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王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杨某国涉嫌诈骗案
2024年8月,杨某渝通过微信群转发杨某国制作的“旅游产品”,组织380名游客参加该旅游活动,未签订旅游合同。杨某渝代收团款后全额转交杨某国。杨某国在收取团款后失联,未组织游客出游,对参团游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并引发群体性上访投诉。2024年10月,杨某国因涉嫌诈骗被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抓获、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执法人员对杨某渝的协助违法行为进行了约谈和教育。
春节假日将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参团出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务必查看组织者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无资质的小区业主、微信群主、网络博主等组织的旅游活动,不要参加明显低价的旅游团,谨防上当受骗。在参团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强迫消费、“甩团”等问题,请拨打投诉电话023-12345或向当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部门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省区市文化旅游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