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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参演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3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委属有关单位,相关艺术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的通知》(办艺发〔2024〕23号),文化和旅游部、辽宁省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8月在辽宁省举办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为做好我市参演作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演安排

(一)展演:举办杂技、魔术剧(节)目展演和“新时代魔术领军人才”专场演出。 

(二)研讨:组织业界专家观看现场展演,并通过“一场一评”“一剧一评”等形式,对参演作品进行研讨和指导。 

二、作品要求

  (一)申报作品应为2022年10月以来创作首演的杂技、魔术剧(节)目,既有技巧性、创新性,又有较强的艺术性、观赏性。 

(二)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直接参演,不再另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市级艺术单位直接向市文化旅游委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地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各单位须于2024年4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寄达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由市文化旅游委择优推荐上报。杂技、魔术节目申报数量不限。杂技、魔术剧申报数量各单位不超过1部。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杂技、魔术节目或杂技、魔术剧申报表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近期高清演出视频1份。 

3.演出剧照2张(电子版)。 

4.申报表、剧照电子版与演出视频使用同一U盘报送。 

5.汇总表1份。

四、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证书。 

(二)申报单位及创作演出单位须确保所报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三)主办单位将负责场租并给予参演单位和个人一定补贴,其他各项费用自理。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参演作品的演出、录制以及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为参演团体和个人提供有力保障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展演效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微

地  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电  话:023-67705061

附件:1.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杂技、魔术节目)申报表

          2.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杂技、魔术剧)申报表

          3.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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