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转发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内各高校,各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各行业组织及个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办资源发〔2024〕28号),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国家战略、旅游为民、旅游带动、文化赋能、典型榜样等主题,开展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展播活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报送。
一、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影视制作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向所在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统一报送;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所属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广告公司或个人申报的扶持项目,向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统一报送。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和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初步审核后,于2024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委。
(三)市级有关部门、市内高校、市级行业组织等,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作品直接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委。
(四)请严格按照《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的格式、时长进行报送,每个作品须填写完整的《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遴选活动报名表》。
二、报送方式
请将作品刻盘、报名表盖章件寄送至市文化旅游委(联系人:向佳佳,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301,电话:67949902)。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