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武陵山大裂谷杯”第十届重庆市导游大赛暨网络旅游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相关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提升全市导游队伍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决定举办“武陵山大裂谷杯”第十届重庆市导游大赛暨网络旅游微视频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导游风采·树行业新风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涪陵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玉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分组及参赛条件
(一)导游讲解组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形象。
2.持有导游证,且从事导游工作满1年以上。
3.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无重大投诉。
4.未在前两届大赛荣获十佳选手荣誉称号。
(二)网络旅游微视频组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形象,无刑事违法行为。
2.参赛作品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主题主线,展示重庆文旅形象和魅力,推动景区景点宣传,提升重庆美誉度。
3.参赛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体现网络元素、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现代网络传播需求。
4.参赛者自行拍摄视频,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每人限一个作品,参赛本人应出现在视频中。作品文件不得超过600Mb,时长不超过3分钟,作品拍摄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之日。
5.网络传播流量达1万以上,网络大咖、旅游达人及未参加导游讲解组大赛的重庆市其他导游均可报名。
四、导游讲解及网络旅游微视频内容
(一)导游讲解内容
以全市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国家级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博场馆、地方特色美食四个方面为主,以及涪陵区重点A级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资源及其他景点。鼓励参赛选手结合实际对导游词口语化,增强讲解的生动性、贴近性、互动性和感染力。
(二)导游网络微视频内容
以全市范围内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资源等为题材进行拍摄和讲解。
五、赛程赛制
(一)导游讲解组
1.初赛(2024年8月)
各区县文化旅游部门、相关协会等可通过组织比赛、遴选等多种方式推荐优秀参赛选手,于2024年8月31日前报送《参赛推荐表》、参赛视频和复赛领队1名到大赛组委会。参赛选手名额分配原则上各区县1-3名,各级导游协会3-5名进入复赛。
2.复赛(2024年9月)
主要考核选手语言表达能力和基础知识储备,包括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主题讲解,评委组根据选手表现进行打分;第二个环节:知识竞答,由计分系统完成个人计分。选手完成本阶段比赛后,前20名选手晋级决赛。
3.决赛(2024年9月)
决赛采取“涪陵区景点推介+主题演讲”两个环节进行。“涪陵区景点推介”题目由涪陵区文化旅游委提供,选手赛前随机抽签;“主题演讲”采用“实景视频+舞台讲解”方式进行,主题演讲应做到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需取材于导游个人职业经历,紧扣时代主题、事例真实生动,语言使用规范、表达自然流畅、感染力强,能够体现导游在传承发展中华文化、推介重庆文化旅游资源中的价值和作用。决赛前10名颁发“十佳导游”奖,前3名分获冠亚季军;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颁发“优秀导游”奖。
(二)网络旅游微视频组
作品评审采用“网络点赞+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点赞排名前50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评审从参赛作品的主题内容、画面展现、讲解技巧、技术创新、整体形象等方面进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参赛作品于8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cycyzx62330266@163.com。参赛作品通过市文化旅游委以及涪陵区文化旅游委的视频、抖音号和涪陵交旅集团相关的视频、抖音号展示。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创作团队,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其他
(一)进入决赛“十佳导游”的选手,纳入重庆市参加全国导游大赛种子选手推荐库和重庆对外文化旅游推介人才库管理,可优先获得相关学习培训、文化交流、旅游推介等机会。
(二)网络旅游微视频组获奖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播放传播。
(三)设大赛优秀组织奖,表彰优秀组织单位10个。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导游大赛是展示导游队伍能力水平和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是推广使用规范导游词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广展示重庆文化旅游形象的良好契机。各区县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优中选优、强中选强,真正选拔出一批专业水平优、示范引领强的选手。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县、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大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大赛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大赛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相关区县要注意收集整理初赛、复赛的视频、照片等素材,于复赛结束后及时报送大赛主办单位,以便统一制作在决赛现场播放的“赛事回顾”视频。
(三)深化拓展,全面提升。相关单位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由点及面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志愿服务,增强行业自信,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全面展示重庆良好旅游形象。
(四)统筹保障,注意安全。各区县要积极协调导游工作单位为选手参与复赛、决赛创造便利条件,为参赛导游提供指导、培训,为参赛视频拍摄提供必要支持;对获奖导游,各区县文化旅游部门可结合实际给予激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好赛事活动,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选手进入景区拍摄视频应注意安全,确保大赛有序推进。
八、联系方式
市文化旅游委市场拓展处邓翰文:67705738;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杨卫华:62330266;邮箱:cycyzx62330266@163.com。
附件:1.导游讲解参赛短片制作规范及报送要求
2.网络旅游微视频制作规范及报送要求
3.网络旅游微视频作品申报表
4.导游讲解参赛选手推荐表
5.导游讲解参赛领队报名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部门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省区市文化旅游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