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17

一、制定背景

为支持我市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做大做强,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增强走市场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我市演艺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我单位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文化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政法发〔201328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市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工作实际,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鼓励支持院团多演出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转制院团土地使用政策改善排练和演出条件支持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加强转制院团人才队伍建设增强院团自我发展能力8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我市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具体意见。《实施意见》具体明确了对转制院团的支持政策,要求市和区县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要向符合条件的转制院团倾斜;市级国有专业院团演出场次的补贴标准;给予转制院团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的相关税费;落实好转制院团土地使用政策;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剧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支持文艺演出院线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强转制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增强转制院团发展内生动力的政策。

四、实施日期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解读人:法规处负责人




政策原文: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