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6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的奖励措施》政策解读
《重庆市2026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的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打造文化旅游强市的工作部署,以及推动经济稳中向好政策举措,有效调动旅游企业开拓入渝旅游客源市场积极性,持续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编制过程
此措施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参照去年的奖励政策基础上修订完成初稿,并先后两次召集相关处室、行业协会、旅行社企业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发函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的意见后修改形成了《2026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的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在官方网站挂网7天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经市文化旅游委2026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政策的主要目的
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四、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共八章三十条,对申报条件、奖项设置及标准、申报和审批程序、应提交的资料、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年度接待来渝入境游客达到1000人及以上,且经重庆口岸入境在渝单次行程累计住宿不低于3晚(乘坐长江三峡游轮按照2晚计,下同)或中转来渝连续住宿不低于2晚的旅行社(不包括组团旅行社转并团队后实施接待的地接旅行社),按30元/人次(每增加1晚奖励标准增加10元,最高5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从我市上年度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数低于5万人次的客源地招徕入境游客,奖励标准上浮100%,每家企业(总社及其下属分社一并)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对年度接待来渝入境过夜游客达到500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按照第六条审定的人数排名前10的旅行社给予年度业绩排名奖励,第1 名25万元,第2-3名20万元,第4-6名15万元,第7-10名各10万元。
3.对年组织游客人次数达5000人次(含)以上且接待团队至少在重庆住宿3晚(含)以上的旅行社,按照不超过10元/人次标准给予补助。
4.对在中心城区外(除两江新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连续过夜住宿2晚(含)以上的旅行社,按照30元/人次标准给予补助。
5.单次组织市外游客乘坐列车(含高铁、动车、旅游列车)、汽车、飞机、游轮达到200人以上的,且在重庆境内连续食宿2晚(含)以上的(在中心城区外至少住1晚),每次奖励2万元,在重庆境内连续食宿3晚(含)以上的(在中心城区外至少住2晚),每次奖励4万元,单个旅行社不超过10万元。
6.对全年组织游客1万人次(含)以上的前10名旅行社进行奖励,每个旅行社奖励5万元。
7.经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委首次评定为4A的旅行社奖励2万元,5A的旅行社奖励3万元。
五、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奖励对象为组织游客在重庆境内旅游,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游企业。奖励实施细则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六、核心条款解读
问:游览长江三峡旅客数据如何认定?
答:长江三峡游轮旅客数据以“三峡库区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数据为准,并由重庆航运交易所盖章确认。
问:重庆航运交易所业务办理地址、联系人员及方式?
答:地址为渝中区解放碑英利国际3706。柯妍,023-68597706,15808011953;余荣华,138 8308 3025。
问:奖励及申报时间?
答:以自然年度为期,奖励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原则上两次申报,2026年8月1日至5日为上半年申报日期,2027年1月1日至5日为下半年申报日期,根据经费情况可适时增加申报次数。
问:国内大团组客奖和国内组客人数奖可以重复申报吗?
答:不可以。比如:旅行社可优先申报大团组客奖,已申报大团组客奖的旅行团人数不得再计入组团人数奖中,年度业绩排名奖在审定的组客人数奖励单位中进行排名。
问:从市外不同地方采用不同交通工具组客可以申报大团奖吗?
答:不可以。申报大团奖必须是在市外同一地方组客,同一时间采用同一类型交通工具。例如:旅行社甲在乐山组织150人游客乘动车,在南充组织80人乘汽车到重庆旅游,两者相加人数超过200人标准,行程也一样,是不能申报大团的。但旅行社甲在乐山组织280人游客统一乘动车或旅行社甲在南充组织230人游客统一乘汽车到重庆旅游,行程一致,是可以申报大团的。
问:去年评定为4A以上的旅行社可以申报奖励吗?
答:可以。2024年以来经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的首次评定为4A和5A的旅行社都可以申报奖励。
问:上年度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数超过5万人次的客源地有哪些?
答:2025年,我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数超过5万人次的客源地依次为:马来西亚、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美国。
问:入境(中转)游客人次奖、排名奖、旅游包机奖、会奖入境旅游奖可以叠加申报吗?
答:可以。满足申报条件的旅行社可以同时申报上述4个奖项。
问:关于入境旅游接待奖励政策,在渝没有连续住宿3晚,但住宿总数达到3晚的可以算吗?
答:经重庆口岸直接入境的,累计住宿总数达到3晚(乘坐长江三峡游轮按照2晚计)即可;从其他省区市中转来渝的,需连续住宿不低于2晚(不包括组团旅行社转并团队后实施接待的地接旅行社)。
问:企事业单位参加由政府机关统一组织的赴境外参加国际旅展或开展旅游营销的,可否申报旅游营销奖励?
答:不可以。需企事业单位独立开展旅游营销或参加国际旅展独立购买展位(政府机关已统一组织参加某国际旅展,企事业单位在该旅展另独立购买展位的,也不可以申报)。
七、解读机关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部门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省区市文化旅游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