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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日期:2024-06-03

Q:市民到哪些图书馆可以享受通借通还服务呢?

A: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及其分馆、流通点、城市书房和自助借阅设备等服务点。当前包括重庆图书馆、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全市各区县公共图书馆及其提供人工服务的分馆、流通点均开通了通借通还服务。

Q: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能借阅哪些文献呢?

A:《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要求各成员馆将馆内提供外借服务的中文和外文图书、期刊纳入本项服务。

由于文献借阅调整相对复杂,各成员馆需逐步调整实施,当前能借阅的文献类型以各馆提供的参与通借通还服务文献为准。

Q:办理通借通还读者卡需要交押金吗?

A:《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规定“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任一成员馆免费办理读者卡或直接开通借阅服务。”根据管理办法,办理读者卡或者开通借阅服务不需要缴纳押金,免费办理即可享受全市通借通还服务。

Q:在开通通借通还服务时使用的是身份证,后续使用也必须用身份证吗?

A: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支持使用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渝快码或读者卡电子读者卡进行读者认证读者只需要使用基于同一身份证号的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居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渝快码及读者卡(电子读者卡)的任意一种,均可在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范围内享受服务。

Q:市民的社保卡办理了很久了,可以用来开通读者卡吗?

A:根据市人力社保局要求,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目前支持第二代、第三代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进行身份验证后开通借阅服务。市民如持第一代社保卡,可先前往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网点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后再到馆开通借阅服务。

Q:读者持有的原一卡通读者卡还能用吗?需要换成新的卡吗?

A:《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规定“各馆原则上不再新办原有读者卡类型,已办出的原读者卡可继续使用。”“持有各成员馆原读者卡的读者,可申请免费更换通借通还读者卡。”根据管理办法,读者持有的原一卡通读者卡可以继续使用,享受的服务与原服务一致;也可以向原开户管申请免费更换为新的通借通还读者卡

Q:通过公共图书馆的图书检索功能,发现图书当前所属的图书馆距离较远,请问是否能预约该图书并让其配送到指定的某个服务点进行借阅?

A:当前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未开通物流配送服务,不具备文献调度服务能力。读者可前往该图书的所在地进行借阅。

Q:全市范围内建设了不少城市书房和借阅书柜,请问从图书馆借阅的图书是否可以在此处归还?

A:目前部署在我市轨道交通站点的巴掌书借阅柜支持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其余城市书房和借阅书柜是否支持通借通还服务可以联系其所在的区县图书馆咨询。

Q:我办理了渝中区馆的读者卡,在沙坪坝区馆借了一本九龙坡区馆的图书,到区县的时候就近拿到万州区馆还了,产生了超期滞纳金,怎么处理?

A:读者在发现超期归还后,可立即在还书馆缴纳超期滞纳金;也可在下一次借书前在通借通还任意成员馆补交超期费以恢复借书权限。如读者卡的开户馆已开通线上交费功能的,也可通过该线上服务缴费。


政策原文: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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