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是《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中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重要内容,是不可或缺的基础要件。《导则》要求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中,凡是未认定为文物或历史建筑的,须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如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刘伯承同志,就应当依法划定保护范围。
不可移动红色资源登录信息为名称、年代、类型、级别、本体构成、地理坐标信息、建筑面积或分布面积、保护范围、历史价值、产权归属、保护责任和保护责任人、保存状况、利用情况等;可移动红色资源登录信息为名称、年代、级别、质地、件数、尺寸、保存现状、来源、类型、历史价值、产权归属、保护责任和保护责任人等。
红色资源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主要是与中国共产党及其它组织相关的重要机构旧址、会议旧址(会址)、革命人物故旧居、战斗遗址遗迹、历史事件发生地及纪念设施和代表新中国重大成就的代表性设施等,如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刘伯承故居、聂荣臻故居;二是可移动红色资源,主要是与中国共产党、其他组织及重要革命人物、事件、会议相关的实物、档案、文献著作、手稿手迹、口述历史记录、回忆记录和声像资料等,如民国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宴请各界人士使用的大圆桌;三是其他资源,主要是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如红岩精神),反映党奋斗历程的重要文学艺术作品(如小说《红岩》等)及非遗代表性项目及数字化的档案、成果、数据信息等。
红色资源时间调查认定的时间范围主要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四个历史时期。
红色资源调查认定为了弘扬红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必须坚持政治思想性、历史真实性和教育传承功能相统一,实事求是开展价值评估。坚持政治思想性、历史真实性和教育传承功能相统一,确保红色资源真实完整、史实准确、年代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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